满清十大酷刑都有什么 满清十大酷刑图片图解(骑木驴)
霓裳羽衣
古今对待处置犯人的方式不一样,比如中国现代《中国刑期最长25年》,外国的则更是长达万年。其实关于刑法,“满清十大酷刑”堪称史上最严酷的刑法。不仅对犯人肉体伤害,还对犯人进行心理上上的折磨。例如:骑毛驴、凌迟等残酷刑法。那除了这些,满清十大酷刑都有什么?下面排行榜就来满足大家的好奇心。
满清十大酷刑排行榜
满清酷刑包括:剥皮,腰斩,车裂,俱五刑,凌迟,缢首,烹煮,宫刑,刖刑,插针,活埋,鸩毒,棍刑,锯割,断椎,灌铅,刷洗,弹琵琶,抽肠,骑木驴等。
以上各个都堪称史上最严酷的刑法,但小编为大家列举了满清十大酷刑排行榜。
一、骑木驴(惩治女人)
看过电影版的《满清十大酷刑》,一定对电影情节里的骑木驴印象深刻。作为满清十大酷刑之骑木驴并不是凭空想象的,而是真实存在。骑木驴是古代惩治罪犯的刑法,多用于勾结奸夫谋害亲夫的女人所用。
毛驴外观形状
木驴表面并不平坦,而呈现一定的弧度,类似驴背的形状;另外于长木板正中间,安装一根约二寸粗、一尺余长的圆木橛子向上直竖,象征驴球,因而一般称呼此类刑具“木驴”。
作为满清十大酷刑——骑木驴的情景十分残忍的,当然这和古代女性地位低加上古代对通奸等罪名是不能忍的,所以被定罪的女犯,她的全身衣裤将被完全剥光,在验明正身后,衙役们将女人捆绑妥当,便可将她的双腿分开,阴户对准那根驴背上的粗木橛直插进去。接着,用铁钉把女犯的两条大腿钉在木驴上,防止其因负痛而挣扎。
图为满清十大酷刑——骑木驴
相关实例
据清朝小说《狄公案》中的骑木驴是先在一根木头驴车上竖起一根小木柱,把受刑的女子毕周氏吊起来,放在木柱顶端,使木柱戳入阴道内,然后放开,让该女身体遭受折磨,押赴刑场处决。
二、凌迟
关于凌迟,并不是凌晨处死,而是我们常说的“千刀万剐”。作为满清十大酷刑,凌迟可算是最残忍的一种死刑。实行凌迟必须要用3357刀,并且要在最后一刀处死罪犯,方算行刑成功。换句话说,多一刀、少一刀都不行,并且犯人要在第3357刀后才能死去,如果罪犯提前死去,刽子手也要接受处罚。
凌迟之刑经历了一个由粗到精、由少到多的发展过程。凌迟可分为三等,一等为3357刀,二等为2896刀,三等为1585刀。这么多的刀数并非乱割,而是要按一定的次序,以“二十四刀”为例:第一、二刀是割去双眉,三四刀割去双肩,五六刀是割去双乳,七八刀割去两手至两肘之间的部分,九十两刀割去两肘至两肩之间的部分,十一、十二刀割去两大腿上的肉,十三、十四刀割去腿肚上的肉,十五刀刺心脏,十六刀割脑袋,十七、十八割双手,十九、二十割两腕,二十一、二十二割两足,二十三、二十四割去两腿。
凌迟虽说属于满清十大酷刑之一,但凌迟刑最早出现在五代时期,正式定为刑名是在辽,此后,金、元、明、清都规定为法定刑。
三、车裂
五马分尸
关于车裂,大家一定听过“五马分尸”。所谓车裂,就是把人的头和四肢分别绑在五辆车上,套上马匹,分别向不同的方向拉,这样把人的身体硬撕裂为六块,所以名为车裂。有时,执行这种刑罚时不用车,而直接用五条牛或马来拉,所以车裂俗称五牛分尸或五马分尸。要把人的头跟四肢砍下来都得花不少力气,更何况是用拉扯的。
代表人物
车裂也是十分残酷的刑法,历史上很多有名人物都不幸遭受车裂刑法。
1、商鞅:作为秦国最大的功臣,却在秦孝公死后,被秦惠王处以车裂。
2、嫪毐:与秦王嬴政之母太后赵姬私通,发动叛乱失败而被秦王嬴政处以极刑,车裂而死。
四、剥皮
剥皮是古代的一种酷刑,不同地区有利用不同的方式剥去受刑者的皮肤。一般来说,剥皮时都会尽可能保持皮的完整。剥皮,顾名思义,将人的皮肤局部或者全部揭下来的一种死刑刑罚。明代以前,多施行局部剥皮,到了明代,则多施行全身剥皮,不仅要剥皮,而且还要将剥下来的皮填上草,挂在公共场所以示惩戒,这叫“剥皮揎草”。
灌注水银
剥皮分两种,一是死剥,即将人处死后揭下皮肤;二是活剥。在中国古代,会利用水银贯注在受刑者的皮肤与身体之间,从而把他的皮剥出来;而在西方社会,会利用一种特别的剥皮刀去把受刑者的皮肤割去。
五、梳洗
梳洗之刑的真正发明者是朱元璋。关于梳洗,可不是女子的梳妆打扮,而是一种极为残酷的刑罚,梳洗指的是用铁刷子把人身上的肉一下一下地抓梳下来,直至肉尽骨露,最终咽气。
六、烹杀
烹刑就是指用锅烹人的刑法,这在古代称为“烹刑”古有“斧钺汤镬”之说。烹刑由刽子手或军卒将犯人或推或投的放入近如人高的大锅,并将锅下的柴薪点燃提升水温进行烹煮,受刑者大多死于烫伤及脏器衰竭(即重度烧伤),然而刑罚的结束大多却会将受刑者煮至骨肉分离为止。
相关事例
1、抗战期间12只铁油桶活活煮死12位无辜村民
腾冲被日军占领期间,—个日本士兵被游击队员击毙,日军集合全村男女老少,逼他们交出游击队的下落。日军支起了12只废弃的铁油桶,桶内盛满水,底部用火烧。见村民都不说话,日军将12个无辜的村民投进桶内的沸水中。
2、韩国慰安妇被杀死后烹煮
在二战期间,亚洲慰安妇过着暗无天日的悲惨生活。其中,一些慰安妇更为悲惨。据韩国媒体近日报道,现年83岁的慰安妇朴英沈揭露说,残暴的侵华日军曾令人发指地把一名慰安妇杀死后烹煮,供其他慰安妇当作“牛肉汤”喝。
七、绞杀
作为满清十大酷刑之一的绞杀,又称绞刑、缢死,即用绳索等工具勒住罪犯颈项,导致血液无法循环、大脑缺氧而死的一种刑罚。在中国,绞刑比斩首要轻一等。斩首会使人身首异处,而绞刑则可以留个全尸。
最初的绞杀是让犯人坐在一块平台上,手系在腹前背靠着一根竖着的木桩,刽子手从木桩上的窟窿中放进去一根麻绳,编成环将犯人脖子套住,再将麻绳的两端在桩的另一面打结,从中插入一根棍。当转动棍子时,环收紧使犯人被勒死。这种方式丝毫不伤颈动脉,却造成人慢慢窒息而死。
八、斩首
斩首被列为满清十大酷刑之一,主要因为斩首的历史相当长,古代多国均有斩首的刑罚,与绞刑一类有相当长历史的刑罚一样。常用的斩首工具有:斧、剑、刀。在法国大革命时,当时的人发明了专门用来斩首的机器:断头台。
古代中国的斩首,刽子手必须接受过严格训练,原因有二,首先斩首之时必须斩在关节之间,另有一说指刽子手必须完全砍断而不可让首级与身体的皮尚有连接。
九、腰斩
腰斩是把人从中间切开,而主要的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不会一下子就死,斩完以后还会神智清醒,得过好一段时间才会断气。腰斩,即用利器从腰部将囚犯砍为两段的一种死刑刑罚。这种利器一般是长柄的宣花大斧,行刑时,犯人裸身伏在木墩子上,刽子手高举斧头猛力砍下,将犯人一分为二。后世,斧头逐步被铡刀替代。
相关事例
1、明成祖杀方孝孺就是用腰斩,传说一刀下去之后,方孝孺还以肘撑地爬行,以手沾血连书「篡」字,一共写了十二个半才断气。
2、公元前208年,大秦帝国左丞相李斯被腰斩于首都咸阳。
十、宫刑
关于宫刑,虽然我们在影视剧中常见到。作为满清十大酷刑——宫刑是一种割除男子生殖器官和使女子丧失生殖机能的肉刑刑罚,男子宫刑又叫“去势”,女子宫刑又叫“幽闭”(用木棒之类的硬物撞击女子的下腹部,人为的造成子宫脱垂,使女子丧失生育能力)。
另外,宫刑宫刑又叫蚕室、腐刑、阴刑、椓刑,在中国历史上由来已久,称得上是最古老的刑罚之一。宫刑除了在肉体上给囚犯带来痛苦外,最残忍之处是给囚犯心理上的折磨,对于男子而言,失去了生殖器,也就失去了传宗接代的能力和享受性的快乐,他们将终生在失去男子尊严的阴影下苟延残喘。
相关事例
史学家司马迁
司马迁受刑之后,忍受着巨大的心灵伤害,著书不辍,终于为华夏子孙留下了“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煌煌巨制——《史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