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屯门色魔案回顾 连续强奸和奸劫9人(凶手被判终生监禁)
丽敏郎
在香港还没有回归以前,治安管理还是比较混乱的,在上个世纪曾经发生了多起震惊世人的惨案,屯门色魔案是继雨夜屠夫案之后,又一连环杀人案,案件凶手林国伟被称为“屯门色魔”,下面是香港屯门色魔案回顾,大家可以了解一下。
香港屯门色魔案详情回顾:
屯门色魔案的凶手,本名林国伟,1971年出生在香港,家住香港屯门区,1992年4月24日凌晨,年仅21岁的林国伟在屯门公路上喝着啤酒驾车,无意间看到一辆的士中坐着一个长发披肩的少女和自己的前女友很相像,于是他开车跟随,在少女下车时,将其拖到暗角强奸,并抢走受害人的手袋和金饰,受害人少女年仅19岁。
同年6月和8月的凌晨,林国伟又分别在香港屯门区,将将一名32岁夜总会女侍和一名39岁女子扼颈,拖入草丛强奸,上述3名受害女子都及时报案,但是因为凶手都是在深夜下手,所以受害人未能认清行凶者面貌,只有一些模糊的印象,警方只得到了凶手的精液样本。
1992年12月,一个月内,又有两名女子在深夜回家时被强暴,其中一名女子是被人从后勒颈扼晕,然后被人强奸的,而且强奸之后,将受害人的财务洗劫一空。1993年2月凌晨,一名50岁的家庭主妇被人勒死,凶手未将受害人强奸,但在死者身上射精并劫去手袋。
连续多宗强奸案在屯门区发生,引起当时区内居民大为恐慌,亦有街坊自发组成自卫巡更队,护送女士归家,人们将凶手称为“屯门色魔”。1993年4月,一名22岁的士高唱片骑师深夜又被人扼毙及强奸,财物也被夺去,5月和7月,有两名卡拉OK公关被强奸,凶手在事后竟意图还打算与对方“做朋友”,遭拒后还将其扼毙。
知道1993年8月林国伟将一名21岁少女强奸她后,逼迫对方交出电话号码,事后少女并无主动报警,但因被兄长揭发而陪同往警署报案,1993年8月6日晚,林国伟相约该少女一起看电影,终被埋伏的探员拘捕,经过精液的DNA鉴证,林国伟就是“屯门色魔”。
经过审查,林国伟在1年4个月的时间内,连续强奸及奸劫9女子,杀害当中3人,林国伟在庭上承认8项强奸罪及7项行劫罪,否认余下的3项谋杀罪,坚称自己是错手杀人,但是经过法院审理,林国伟共判11项终身监禁,坏人得到应有的惩罚,后来该案件还别拍成了电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