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邕嗜痂之癖的故事 专吃人伤口上带血的疮痂(超恶心)(2)
明俊郎
当时刘邕在的封国有官吏二百多人,于是刘邕为了满足自己的嗜痂之癖,不问有罪没有罪,都会让他们互相鞭打,而鞭打后的掉落的疮痂,常常被刘邕用来供给膳食。不过嘛,嗜痂之癖这么恶心,是否真实,还是挺让人怀疑的。
从《南史》与《宋书》的记载看,刘邕到孟灵休家大吃痂壳,并非孟灵休之叙述,他只说刘邕到他家后“见啖”,弄得他浑身出血,并未涉及吃痂壳之事。然则孟灵休此语,可能是一种形容,一种曲笔,形容因刘邕之光顾,要招待可能还有不得不赠送的缘故而弄得他才穷力竭,遍体鳞伤,从而表示他的不满与愤慨。
直到今天,人们还用出血形容金钱的付出。后来人们因孟灵休此信,讹传刘邕大吃孟的痂壳。刘邕之嗜食痂壳,所蕴含的真实意思,大约是他对属下及百姓的考掠敲剥,因为不得人心,所以被人民所厌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