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文海事件真相是什么 英雄不会杀无辜的妇女儿童(2)
志民氏
二、胡文海不是英雄
被捕后的胡文海,坚称自己为除贪官而杀人,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胡文海为报复杀人,判处胡文海、刘海旺死刑,胡青海无期徒刑。在法庭上,胡文海解释说这叫“捎带”:杀一个是死,杀一群也是死,既然如此,何不趁此机会,把自己看不顺眼的人统统除去!
胡文海的想法,实在错得厉害。撇开法律的严峻惩治不谈,这种滥杀行径,带给胡文海的也只不过是一时快感而已,其后果绝不会如他所预期的那般是“赚了”—那几名被他“捎带”的受害者固然死得太不“划算”,而胡的滥杀,则凭空为自己多添了几户真正的仇家。
这笔仇债必定由他的亲人承受下来,并终此一生,甚至世世代代,都要生活在仇家环伺之中,而遭受“随时可能被寻仇报复”的精神折磨。 很显然,如果没有公正严明的法律来维持秩序,谁也挡不住仇恨的种子在受害者家属心中发芽,任何“报复”与“反报复”的残暴行为都随时有可能发生。
网上甚至有人将胡文海宣传成为民除害的英雄,而事实是他不仅杀了贪官,而且还杀了无辜的妇女和孩子。贪官或许真的存在,但英雄是绝对不存在的,有的只是一个丧心病狂的杀人犯,无论他杀的是谁,他都杀了人,在古代还要以命抵命呢,在现代就能杀人有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