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将同伴当兔射杀 被判刑3年零3个月(主动自首/态度诚恳)

夏至微凉

其实打猎时误伤队友的事早有发生,在许多存在深山老林的村子,当地还保留着打猎的习惯。每次逢年过节,就有村民喜欢拉上朋友,扛上猎枪,前往深山老林中打点野味,结果野味没打到,还误伤、误杀了自己的同伴或路人。最近又发生了一起这样的事故,江西一男子误将同伴当兔射杀。

事后男子主动自首

误将同伴当兔射杀 被判刑3年零3个月(主动自首/态度诚恳)

事情发生在2019年2月1日的晚上,江西万龙山乡一男子付某,拉着好友刘某及被害人刘某某一起前往附近的山林中打猎。在次日凌晨2时许,付某发现草丛中有东西在动,以为是野兔,便朝着晃动的草丛就是一枪,结果达到的不是兔子,竟然是同伴刘某某。

误将同伴当兔射杀 被判刑3年零3个月(主动自首/态度诚恳)

2月2日早上7时付某主动前往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经过法医鉴定,被害人刘某某是因为枪弹贯穿了脑组织而死亡。经鉴定,确实是付某持有的火药猎枪。法庭审理后认为,付某确实并无故意杀人的意图,只是过失致人死亡,并且事后主动向公安机关自首,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以减轻处罚。

误将同伴当兔射杀 被判刑3年零3个月(主动自首/态度诚恳)

并且在误伤被害人刘某某后,对其积极的进行了治疗,发现刘某某死亡后,主动联系其家人并进行赔偿,可酌情从轻处罚。因此芦溪法院宣判,被告人付某因犯过失杀人罪以及犯非法持有枪支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