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案审判结果 陈世峰获刑20年(不接受审判已提出上诉)(2)
自香Sama
江母回应:
江母在知道这一消息之后,知道陈世峰提出上诉的要求,江母立即做出了回应,并声称其对审判结果也是不接受,只有判陈世峰死刑才能安慰她女儿的在天之灵,她也将会在此调查整个事件的经过,回国后将可能会和“闺蜜”对簿公堂之上。
江母发微博
所以说杀人犯只有判处死刑,让他自己面临生命的威胁时才会忏悔罪过!!!当法官说出刀是陈世峰的,陈世峰晕倒在法庭,随后脸色苍白,满脸泪水大汗,那是真正的表现。其余都是在表演,想用表演换取法官的同情而已,没有半点悔悟之心。所以,很多人只有当自己的利益受到影响时,才会心痛。必须惩罚!!!
江歌案审判的全程回顾
法官陈述:刀是陈世峰带来的,不是江歌或刘鑫的。陈世峰在法庭不断试图将责任转嫁给江歌、刘(江歌女闺蜜),完全没有反省之意。 陈世峰开始就有强烈杀意。陈世峰的辩解不可信。不能采纳陈方律师说法。
判决:被告多次刺受害者脖子,极为危险,杀意极强。被告准备了行凶后的衣服,去江公寓是为了杀刘。状况不同预想时,被告可以选择离开,却杀害了无辜的受害者。准备好刀,行径恶劣,应被强烈谴责。
法官公布江歌案5大判决依据:
1:刀是陈世峰的,不是刘鑫给江歌的;
2:陈世峰当晚洗衣服之说不合理,是有计划去谋杀;
3:陈有强烈的杀意;
4:陈当时没有救助江歌,显示不可能是误杀;
5:陈没有悔意。
江母表示理解检察官的工作,对检察官表示感谢,但对江歌案审判结果不满意未达心理预期。江妈说:养育女儿24年,一条人命,难道只判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