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榆村婚嫁习俗(3)

蕴秀桑

第三日为“三朝”,新人双双到祠堂拜谒祖宗;在返回的路上,新娘还要“走马”:族人准备了两条长板凳,当街放定;一女客扮成马僮,扶着盛装的新娘登上长凳,一步三摇地走完一凳,前边又接一凳……“走马”需要有平衡技巧,对于裹着一双小脚的新娘来说确实不易,再加上众目睽睽当街亮相,不免胆怯羞涩,大出洋相,引得众人哄堂大笑。新娘若按俗约规规矩矩,一般是走个过场见好就收;若不配合或扭捏作态,那就越发激起大家的“雅兴”,逼得新娘一再走下去,直到低头求饶为止。此俗外地罕见,其意有二,一为当众“亮”新娘,以后见面族人多关照;二为“难”新娘,煞其性子以后做个好媳妇。当日中午,男家设席宴女客,新娘坐首席。酒后,新娘由长亲陪伴,逐一向六亲敬茶施礼,谓之“女认亲”。

“回门” 虽然不在“六礼”之中,但对女家来说却是十分隆重的,因为新女婿和嫁出门的女儿第一次双双回门,故此要远接远送,大宴亲朋。不过,不管路近路远,新婚夫妇当日必须返回,蜜月里的婚房绝对是不能空床的。旧时“回门”一般是“三朝”后一日,近代人删繁就简,改在喜期当日:新娘被接到婆家举行婚礼以后,于午前赶到娘家“回门”;路远赶不及的,新郎事先等在中途,待接亲的队伍一到,当即换一套礼仪,与新娘一起双双“回门”;此举虽然不合俗礼,但无疑是时代进步的象征。这一日,新女婿最大,坐首席。回门以后,新娘只能等到蜜月结束后才能“归守”。

纵观榆村地区婚俗,大多带有古风遗韵,如:“迎娶不用乐”,正合《礼记·郊特牲》“婚礼不用乐,幽阴之义也”所云;有些现象则又与古俗大相径庭,如:“新郎娶妇不亲迎”,而古代只有“天子至尊无敌,无亲迎之礼”,榆村民间竟有此俗,实是奇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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