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汕婚俗“六礼”(2)
小尼和小玛
潮俗六礼中的前五礼,与古礼基本相同,唯第六项的“亲迎”却一变而为“迎亲”,即婿不亲往迎娶,而是请有名望有福气的妇女坐轿前往女家迎亲。《潮州的习俗》载:“迎亲的手续,是由男家备了一乘花轿,花轿前有两人提着一对大灯笼并几个吹唢呐和打鼓的,花轿后跟着一两乘轿子,轿子里坐着男家请往迎亲的人(请往迎亲的人,要有名望而且有福气的),到女家去迎娶新娘”。当然,其中的仪注配备,有因官民、贫富以及因地而异。
这种由婿“亲迎”到请人前去“迎亲”婚俗的嬗变,是由繁到简的一种革新。
今天的潮俗,既保存有“迎亲”之俗(已不坐花轿),也有“亲迎”之举,即由婿亲自至女家和新娘一起双双步行到男家,或由婿用自行车、摩托车以至汽车载回,故俗有“脚车尾拗(读欧2)了就行”之语。这便是删繁就简、婚事从俭的新俗,是一种新风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