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苗族风俗(9)

鸿信

民族艺术

音乐苗族最早的乐器是芦笙,芦笙曲调是最早的曲调之一。苗族的音乐,可分为民歌、芦笙、唢呐和箫琴曲调,每类曲调又各有若干种。民歌曲调可分为古歌、情歌、丧歌曲调几种,每种各有其特点。古歌曲调浑厚练述,拍节分明,娇健刚劲,唱时多用真声,略带朗读形式。情歌为青年男女社交所唱,曲调很多,抒情气氛浓郁,旋律优美。一般是低声对唱,也有二重唱和混声合唱。酒歌(祝酒歌、对歌)不分男女老少都可以对唱,用于社交场合敬酒时。丧歌是对成年人正常死亡时的悼曲,曲调悲戚,内容凄楚。

芦笙曲调是苗族音乐的重要组成部分,传统曲调分为舞曲、代歌曲、问讯曲等几种,每种又有若干曲。舞曲节奏轻快,抑扬顿挫;代歌曲曲调婉转柔和,多有尾声;问讯曲曲调缓慢,节奏明朗。唢呐曲调各地不同。在本民族中一般是在办丧事时吹奏。苗族吹木叶,历史悠久,在也仍然时兴。

舞蹈芦笙舞起源很早,宋朝时曾进入朝廷表演。苗族最有代表性的舞蹈是芦笙舞。县内苗族的芦笙舞以双人舞为主,旋律变化多,节奏比较自如,有大旋转,立高桩,鸭子步,大翻滚等带杂技性的芦笙技巧。为获得更好的共鸣效果,吹奏者将芦笙朝下或者左右摇摆,其声与山谷回音相激荡。板凳舞,办喜事举行宴会时,助兴而舞,一妇女司酒,男女数人各持小板凳两张,击拍合歌,先进3步,退3步,旋跃而舞,节奏铿然,错节拍者罚酒。一般喜在有楼板的屋中进行,使步伐音节更为响亮,以增添活跃气氛,“蛙不勒旮耿”是县境苗族人民在祭祀中的舞蹈,流传于大山、坪子等村寨。此舞是以鼓相配唱跳和以鼓相配吹跳的芦鼓舞。第一部分以鼓相配唱跳,动作为“走”、“走场”、“转场”。第二部分以鼓相配的笙鼓舞分三段:第一段体现苗族祖先经历的艰苦历程,动作有作贝斗,踩贝勒(走三步、踩三步),意为接祖先,烧灵祭奠;独波娃哥(收牛拍角),意为祖先历程艰苦,生存来之不易。第二段动作:作贝斗(走三步,踩三步),意为接死者魂归,为其烧灵;嗡克啦(鸭子下田),意是为死者烧灵开道时辰已到。第三段动作:作贝斗,踩呗勒(走三步,踩三步)送死者归天;勾股斗(脚勾脚)死者已无牵挂,祭奠死者的牛及衣食等物已被死者带走;摩啊德(转身对掌),表示生存者为死者灵魂升天而高兴。此舞蹈的基本步伐有:走(走,踢走)、勾脚(立勾、蹲勾)、转(踏转、跳转)等。舞步动作以矮步动作为主。芦笙随体动方向自然摆动,使“走”、“勾”、“转”协调配合,揉为一体。此舞先唱跳三段后吹跳三段,唱跳都以鼓相配,唱跳踩字眼,鼓声要分明,舞步干脆利落,强弱分明,粗犷古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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