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县生活习俗(5)
冰玉桑
四、器用
1、厨房用具
建国前至50年代,群众无烧煤习惯,作饭一律砌落地土灶,加烟囱的灶烟可外溢,平头灶则烟漫厨房。相应的炊具有铁锅、座罐(砌在铁锅周围烧水)、菜刀、锅铲、案板、火钳、瓢勺、盆钵、碗盏、筷子等。中等以上人家还备有酒壶、酒杯、汤匙、蒸笼等。60年代以后城镇居民开始烧煤(先煤饼后蜂窝煤),使用煤炉或另砌煤灶,烧饭菜多改用钢精锅。煤油炉也开始被群众采用,作为补充。还有少数人家用沼气作燃料,锅灶亦相应改制。80年代电饭煲、电炒锅、高压锅、电炉、燃气灶等进入了城镇居户,并逐步普及。
传统习惯是饮用河水或塘水,用木桶挑回贮存于陶制水缸内;少数人用井水;山区有自然条件的地方饮用山泉水。饮用的开水热水用土灶上的铁锅、座罐烧。较富裕人家还备有铁皮“催子”(中间烧火、周围盛水,省柴火又加热快)。80年代城镇开始兴建自来水厂,电水壶、电热杯也被极少数人采用。
2、取火、照明、取暖、避暑用具
火柴在20年代本已普及,但部分贫困户还沿用古老的火镰刀击石取火。汽油打火机建国前已出现,使用人极少。80年代又出现气体打火机。
传统照明方法是用菜油、梓油、棉油点灯,光线微弱,山区贫困户还燃松节照明。县内生产的土蜡烛和外来的矿蜡烛(俗称洋蜡烛)也有供应,大都是喜庆日或祭祀时用。建国前煤油在各乡镇也有出售,普通群众只点“洋油鳖”,火小、省油、烟大。中等以上人家才有玻璃罩子灯。商人还用体积大、光线强的煤油吊灯,悬在店堂内晚间营业;少数富商大店还点汽油灯。县城、徐桥建国前曾有私办电灯厂,时断时续,抗日战争期间长期停办。建国后用电灯照明已由城镇向农村普及。
行路照明建国前有灯笼、马灯、手电筒,山区群众习惯用火把,还可避猛兽。建国后手电筒普及,城镇街道都安装了路灯。
群众传统取暖用具有手炉(陶制或铜制)、单梁脚炉和能坐人的木制火桶,富有人家还有火盆。有人还将铜制手炉置被窝中晚间取暖。热水袋建国后较普遍,80年代又出现电热毯。
建国前去暑用具除手摇蒲扇、芭叶扇、纸制折扇外,商店和大户人家还自制一种人力大风扇,扇面长三四尺,宽二尺多,用麻袋或布棉等制成,悬于梁下或楼下,加上长绳和滑轮,用人力拉送,扇面前后摆动幅度大,可供多人同时纳凉。县城、徐桥商家采用较普遍,由学徒做劳力。70年代电扇出现,80年代普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