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地区旅游二十三忌

意远

民族地区旅游二十三忌

少数民族的礼俗禁忌代表着民族宗教文化和文明习惯。旅游者到了民族地区,如果对民族礼俗禁忌略知一二,就可以避免麻烦,减少误会,使旅途更顺利。

1、不能随意摸小孩、小和尚和少女的头和头饰。

2、进傣族寺庙的大殿或上傣家竹楼须脱脚。

3、在傣家竹楼留宿,头的方向不能对着主人家房门,而要把脚向着主人房门,也不能从妇女的脚上跨过去。

4、别人给你盛饭,应双手接;你给别人盛饭菜,不能盛满,也不能只添一勺。

5、到回族地区或进清真饭店时,忌谈猪肉。忌说“肥”字,一般是用“壮”代替“肥”。

6、不能触摸和践踏民族宗教标志。

7、不要向少女赠送装饰品。

8、不要进入产妇和病人的房间。

9、不能在屋子里吹口哨、戴草帽。

10、不能用筷子敲碗、打猫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