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家人的族田赈用礼俗
旧城空巷
赣南客家人大多聚族而居,宗族观念非常强烈,宗族中的家庭喜事如添丁、进学、仕官等和哀事如伤残、孤寡、疾病乃至去世等,都视为宗族之事,其公用事业的好坏与成效看成是族内大业,因此,大多宗族有较严密的组织,如族长、理事长、厨礼生、厨丁、鼓乐队、武功队等,可以应对红白喜事甚至族内的械斗。而支撑这些事务的经济基础就是族田收入。
族中经济来源主要有两个途径,一是由家族中的男丁抽取,名叫丁钱、丁金,这一途径不占主要。主要是第二条途径,即族田收入。
族田,也叫太公田、祠堂田、义田、庄田、义庄等,名目虽然不同,但实质相同。它是由族中祖宗墓地周围的山林田产组成,也可以是族中公众费用购置的山林田产,其中山林也叫义山、义林,也可以称义庄或义田。总之,是族中的公共财产。这些田产由公推的族长(字辈高有德者执掌或世袭制或隔代相传如祖传孙继承)掌管或公推的财务理事掌管。然后,以族中户主(家长)开会议定租金而分租给每一家或轮租给每户租用,抽取租金归入族中公共财产资金,这就是支撑家族运转与发展的最主要的经济基础。
族田收入的分配是以赈用方式完成的,一般不均分,也不按丁或按年月分配,而是按用途“分类管理”。
族田收入的支出项目有:一是族中公用部分,如举办公祭活动,购置香案神桌,购置红白喜事用的家具碗筷,修缮祠堂等。二是赡养费用,如救助孤寡老人,抚恤因家族械斗致死致伤及有关人员。三是赞助性质的费用,如用于红白喜事,用于添丁、升学、参军等的贺喜或奖学金等,如有的史志记载:“望族置书田,入泮者得食其租,所以示鼓励。”
总之,族田的收支主要是赈用性质的,也是维系家族团结的纽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