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威特婚礼习俗(2)
幻想曲
按照科威特民族习俗,自订婚之日起,到举行婚礼前,新娘不能在人们面前露面。对于自己的父亲和兄弟也要回避。
举行婚礼的前一天,一位妇女为新娘梳妆打扮。这名妇女要给新娘梳理发髻,用指甲花染红她的双手和双脚的指甲,并画上漂亮的花纹,描眉擦粉,戴上项链、耳环、手镯等金银首饰,最后给新娘穿上用香水洒过的婚礼服装。
婚礼在科威特叫作“马利扎”,一般要持续十天,前七天在女方家里,后三天在男方家里。举行婚礼这天,新郎和父亲以及证婚人要到清真寺去签订婚约;有的也可在家里举行。晚上,新郎在亲朋好友和邻居中的男人们陪同下,手提夜明灯,高高兴兴地来到新娘家。新郎的亲朋好友和邻居都身着节日盛装,腰间别着一把别致的银光闪闪的匕首、古式枪和其他武器。这些人被安排坐在为男人准备的房间内的地板上或椅子上,尽情地享受香味浓郁的咖啡,彼此热情交谈着。
新娘穿着用金银线刺绣的衣服,头戴绿披巾,浑身香味四溢,坐在安乐椅上。前来贺喜的妇女们在新娘面前排成两行,手里拿着一块绿色方巾,嘴里轻轻地哼着小曲,一会儿用方巾盖住新娘的脸,一会儿再揭开,其目的是显示新娘子的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