瑶族概况(2)
金静
南北朝时,瑶族先民已分布到“东连寿春(今安徽寿县),西通上洛(今陕西商县一带),北接汝颍(今河南东部及安徽西北部)”的广大地区。这一时期瑶汉经济文化交往密切。唐代瑶族主要分布在湖南及广东、广西境内,史称莫徭蛮。莫徭主要从事农业生产。宋王朝对瑶族地区采取“以夷制夷”的政策加以控制,部分瑶族地区在土官或土酋的统治下,加速了封建化的进程。
元、明、清时期,瑶族的分布已遍及广西、广东以及湖南西南部和云南、贵州的部分山区,社会经济发展极不平衡,发展较快的地区已接近汉族地区的水平,而偏远地区的瑶族“随溪谷群处”,甚至不从事农耕,以猎山兽为生者,一部分尚处于原始社会发展阶段。由于封建王朝剥削、征剿屠杀,明末清初,部分瑶族逃至越、老、泰等国边境。至20世纪70年代,在越、老、泰等国的部分瑶族分别迁徙到美、法、加拿大等国居住。
社会经济
如前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瑶族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大部分瑶族地区以农业生产为主,兼营林副业,小部分瑶族地区则以林业为主,兼营农副业。瑶族地区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手工业、商业和林副业生产虽有一定的发展,但一般作为家庭副业而存在。瑶族社会基本上已进入封建地主经济的发展阶段。在瑶、壮、汉、傣等族交错杂居地区,田地、山林等主要生产资料大部分掌握在外族地主手中,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错综复杂。云南部分瑶族山区则长期处在傣族土司的统治之下,瑶族农民对领主有一定的人身依附关系。个别瑶族地区保留有少量的原始氏族残余,采用刀耕火种的耕作方法。这类地区土地占有关系的特点是:大部分土地被汉、壮族地主所占有,瑶族地主极少,瑶族劳动人民和汉、壮族劳动人民一起受着汉、壮族地主的压迫剥削。此外,还有小部分土地归村有和社有,共同使用,如广西南丹瑶寨的所谓“油锅地”、“油锅田”就是。“油锅”,即指用锅吃饭的一个父系家族。每一个父系家族内包括几个或十几个小家庭,油锅成员彼此间有互相帮助的义务,有共同遵守的习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