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鬼神“做七”探究(2)
文德桑
也有人推测,做七习俗的原型是“虞祭”,即周代时“国人”于父母葬后迎其魂灵于殡宫的祭祀仪式,“虞”就是“安”的意思,即使亡者之灵得到安息。按礼制规定,举行虞祭的时间和次数因死者地位的不同而有区别,士之丧三虞,大夫之丧五虞,诸侯之丧七虞,每次虞祭皆以七日为期。到了“礼崩乐坏”的春秋晚期,大夫都僭用诸侯的七虞之礼。再往后,秦并六国,改朝换代,只要有条件谁举办七虞都行,最终流变成了通行民间的做七习俗。
民间相传,做七习俗始于唐初,大致情节是:唐太宗李世民临终前曾嘱咐太子:死后每隔七天须由亲人为其摆一次荐宴,烧一回纸钱,前后共七次,至七七四十九天止,使其灵魂得以顺利超度。其中“五七”的置办,尤应丰盛,等等。太宗死后,太子遵旨一一照办。其后公卿百姓纷纷仿效,由此形成做七习俗。
每逢七日在家里点灯、焚纸、烧香来祭奠。孝子百日内不准剃头刮脸,也不准赴宴饮酒、娱乐。服丧期满,要念经,并到坟前祭奠换孝。至百日、周年、三周年时,至亲都来祭奠。遇丧人家,当年春节时一般不贴春联,如贴只贴黄、绿纸对联。我一直在思考的是:祭奠的周期为什么是“七”而不是“六”和“八”呢?
原来,伏羲的六十四卦方位图是上古的太阳历,六十四卦的四正卦(乾、離、坎、坤)代表春夏秋冬,其余六十卦每卦代表六日(每卦有六爻),每爻代表一日,这样算下来,一年共有三百六十日。而实际上应该是三百六十五天零四分之一天,古人将这五天零四分之一天四舍五入算作五天,这五天不算在八卦记日之内,作为过年的时间。“七日来复”指的是从坤卦(为冬天的这个季节,为阴)的最后一爻至复卦(为冬至,也为“一阳复生”)的初爻,共经历七天,这七天正是由纯阴的坤卦至一阳复生所经历的时间,也就是说从坤卦的最后一爻算一天,至复卦的初爻算一天,中间经过五天,所以共七天,这就是“七日来复”。
易经的最基本概念是“一阴一阳之谓道”。人们认为:人死了便是归阴了,“做七”是超度他的灵魂,使他来世还做人,而太阳历上从阴历的坤卦至复卦(纯阴至一阳复生)需要七天时间,因此人们就用“七七四十九”天来超度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