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金陵十二钗判词释其最终归宿(7)
会雯郎
7、贾迎春
贾迎春是贾赦与妾所生的,排行为贾府二小姐。她老实无能,懦弱怕事,有“二木头”的诨名。她不但作诗猜谜不如姐妹们,在处世为人上,也只知退让,任人欺侮。她的攒珠垒丝金凤首饰被下人拿去赌钱,她不追究,别人设法要替她追回,她却说:“宁可没有了,又何必生气。”她父亲贾赦欠了孙家五千两银子还不出,就把她嫁给孙家,实际上是拿她抵债。出嫁后不久,她就被孙绍祖虐待而死。
“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金闺花柳质,一载赴黄梁。” “子系”二字合成“孙”的繁体字,指的是迎春的丈夫孙绍祖。
“中山狼”用的是《中山狼传》的典故,喻凶狠残暴而又忘恩负义的人。这里是比喻迎春丈夫孙绍祖的险恶狠毒和迎春的苦难。此判词重在道出迎春并非“误嫁”中山狼,而是因其父使了孙绍祖的银子而逼嫁,等于是把女儿卖与了“中山狼,无情兽”。
故此,中山狼不把迎春作妻看待,要打便打,要骂便骂,“作践的,公府千金似下流。”可怜迎春一个候门千金小姐,不足一载,竟被活活作践折磨而死,“叹芳魂艳魄,一载荡悠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