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婚嫁礼仪与习俗之婚前(3)

怡萱子

现在有的人还讲究在棉花里放一块小石头和几个水果糖,暗示女方要实心实意,两人感情日益甜蜜。合阳县和澄城县一带,当地人订婚时,要给女家带去一匹自织的花布。这匹布一定要浑头浑尾,万万不能从中剪断,而且只能长四丈八或四丈九,不能短,也不能长,意思是“四丈八,两头发”,“四丈九,两头有”。男方希望通过“引亲布”把媳妇顺顺当当地引进门来。华县高塘原地区旧时订婚有给女方送羊的习俗,据说羊有跪乳之恩,把羊折成钱送给女方的父母。以报养育之恩。在陕北的子洲县、横山县一带,送彩礼时还有送枣果馅的习俗,果馅是用面粉和枣泥捏成,再用清油炸熟的一种食品。按当地风俗,订婚时果馅绝不可少,且所送必为双数,一般为24个,近几年有增至48个或64个的。枣馅意味着甜蜜幸福,外面再缠一圈红线,既是装饰,也寓意“千里姻缘一线牵”。女方将收到的果馅分赠给直系亲属,表明已经订了婚,别人就不要再为自己的女儿提亲了。女方收下彩礼要设宴招待,俗称“吃会亲酒”,汉阴称“准盅酒”,这就是古人说的“纳彩”。近代各地叫法不同,武功称“纳征”,岐山、扶风称“下货”,淳化、商南称“过礼”,陕北称“行聘”。清末前彩礼以银计算,一般为24两,民国以后以小麦折实,通常为姑娘一岁一石麦(约300斤)60年代仍按姑娘岁数论价,每岁由20元增至50元,70年代的彩礼有索要千元以上的,人称“高价姑娘”,近几年已降至500元左右。彩礼一次交清的叫“一盘端”,分若干次交清的叫“小送”,但第一次交的彩礼必须超过议定总数的一半。长武、陇县一带,要把男方送的钱币象征性地退回一部分,以示谦让,也表明自己不重财轻礼。

订婚宴席开始前,女方的父亲要引女儿拜见公公,公公要给媳妇“拜礼钱”。宴席完毕,女方将事先写好的凤帖装入红漆礼盒,交给媒人转交给男方的父亲带回收藏,同时女方也要回赠男方一些礼品,有的赠给一双布鞋,名为“稳跟鞋”,有的赠手帕、袜子、腰带、帽子等物。在韩城一带,回赠给男方的物品是红纸花12对,油炸花饼若干对,老虎或狮子馄饨(一种花馍)一对。纸花和花饼男方可分赠给亲友,唯独那对老虎馍是留给未婚夫吃的。在镇安县境内,女方受礼后回赠给男方的四样礼物是一绺头发,表示结发夫妻;一撮白米,兆白头到老;一枝柏树叶,寓意长生不老;一包茶叶,象征四季常青。反映了姑娘们对甜蜜美满婚姻的向往和追求。

两家互换庚帖后,就算达成了婚约,龙风帖就是旧时的“婚书”,相当于现在的结婚证书。古典戏剧中常有“以婚书为凭”这句台词,就是指龙风帖具有法律效力。举行了照帖换帖礼后,婚姻关系就得到了社会的公认,中途不论哪方悔婚都会被认为是不道德的。从此两家可互通庆吊,每逢四时八节,岳父岳母寿诞,女婿要登门拜贺,并给未婚媳妇带少量衣物,谓之“追节”。在太白县一带,订了婚的儿女亲家在过年时要互相赠送一个15公斤重的“圈圈馍”以示圈定对方的婚约。在陕北地区订婚至成婚前,每逢清明节,男女都要互赠清明礼物,其形状和品种不限,但未婚夫赠未婚妻的必是一对鬓髻(zhua ji)馍,形似梳在女孩头两边的发结。这对鬓髻馍用红线拴在一起,表示永结同心;未婚妻回赠给未婚夫的则是一对老虎馍,也用红线拴在一起,祝愿他虎虎有生气。端阳节男须赠女衣料,日“热衣”。逢闰月亦送穿戴,日“闰月衣”。一乡一俗,礼俗丰富多彩,窥一斑而知全貌,此处不一一尽叙。

订了婚后,男女双方都要做结婚的准备工作。男方要准备新娘上轿时穿的衣服和过门后四季穿的衣服,一般6至12套。请工匠做家具、缝被褥、预备婚礼的酒席等。女方也要备箱、柜、桌、椅、被褥等嫁妆。待嫁的姑娘还要亲自动手做些布鞋、袜底、鞋垫、手帕、烟袋包之类的用品,以备过门后奉送给公婆、兄嫂、弟妹和分赠给其他亲友。在南郑县的巴山地区,姑娘还要准备一种特殊的嫁妆,就是“嫁妆咸菜”,姑娘长到十七八岁时,作娘的就要为女儿准备出嫁用的咸菜,出嫁时陪嫁的咸菜越多越显得荣耀。当地有“嫁妆无咸菜,姑娘头难抬”之说。新婚中还有吃“咸菜酒”的仪式,在洞房里新娘要摆上陪嫁的咸菜、核桃、花生和酒,招待闹洞房的客人;婚礼后的次日清晨,新娘还要摆出嫁妆咸菜,泡起当地产的青茶,请亲友们品尝。民歌云:“别处姑娘要嫁妆,绫罗绸缎花衣裳,巴山姑娘要嫁妆,什锦咸菜装满箱”。据说新娘的咸菜老人吃了不腰痛,小儿吃了不尿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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