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古代丧礼全过程(3)
听风醉
哭丧
灵堂中必不可少的一项就是哭丧。哭丧也是有一定的阶段的: 哭无时 → 朝夕哭 → 反哭 → 三虞后卒哭。
哭无时:在三日成服之前可以随时哭,象征着与死者关系甚好,内心悲痛不已。
朝夕哭:三日成服后,只能也必须在早上和傍晚哭。这是硬性规定,有其深层含义。如果死者亲属不孝, 没有眼泪,那么这规定迫使他哭;如果死者亲属孝顺,则让他不要随时哭,以免伤身。
反哭:反,同返。将死者埋葬以后,回到家中,感叹物是人非,因为感怀落泪。
三虞:三次祭拜安魂;
卒哭:停止哭泣,以免伤身;同时距逝者逝去时日渐久,内心伤痛逐渐减少。
居丧
上文已说过,丧礼除了葬前礼,还有居丧。在死者下葬以后,亲属要居丧,也就是守丧,但守丧与守孝不同。守孝,亦称丁忧。只有父母死后,子女需守孝三年,其间不得婚嫁,不得参加庆典,且为官者并须离职,但儒家的实际守孝时间为27个月,因为母亲用母乳哺育孩子要27个月。而守丧的时间按与死者关系而定。
另,《礼记·丧大记》载:期之丧,三不食食,疏食水饮,不食菜果。三月既葬,食肉饮酒。期,终丧不食肉,不饮酒。父在,为母,为妻,九月之丧,食饮犹期之丧也。食肉饮酒,不与人乐之。五月三月之丧,壹不食,再不食,可也。比葬,食肉饮酒,不与人乐之。叔母,世母故主,宗子食肉饮酒,不能食粥,羹之以菜可也。有疾,食肉饮酒可也。五十不成丧,七十唯衰麻在身。由此可见居丧的严肃性、制度性与正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