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平婚嫁习俗

2b青年

福建南平婚嫁习俗

古时婚嫁多为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男方父母托媒人向女方父母求婚,得到认可后,便提供男女双方的“生辰八字”,请算命先生卜合,若合,男方即遣媒议聘,择日将聘金彩礼送往女家,并商定婚期。

婚前一日,男方备贡簋,内盛酒、鸡、肉等送往女方,谓之“担酒”,女方收下半数,余半回敬。

结婚之日,新郎胸佩大红花与伴郎打着灯笼,后跟执事和花轿,排成两行前往女家迎亲。到女家门前,由小舅子接迎,岳父赠给新郎压腰钱,偶有赠金器、地契,随后请食太平线面。新娘梳洗打扮后,穿上新衣新鞋,脚不能再沾娘家宅地,由舅舅背入轿中,弟锁轿门,小舅送过门。新娘上轿要哭泣,以示对娘家恋恋不舍。途中若遇神庙、村口、大树、晒谷场均要放鞭炮。

到夫家时,新娘头蒙红头布,由伴娘挽扶下轿。尔后依次拜天地、祖宗、公婆、夫妻对拜。

入洞房后,不论男女老少均可逗弄新郎新娘,名曰闹洞房。

婚后1~3天内,娘家宴请新婚夫妇及亲朋好友,俗称回门酒,新婚夫妇要携带糕点、蜜饯等礼品赠送,当日宴席散后返家。

寡妇再嫁,须由后门上黑色小轿,天黑而去,进夫家时跨进火堆进门,意谓烧去晦气。

五四运动后,一些思想进步的知识分子,摆脱封建礼教的束缚,不再为传统习俗所左右,开始自由恋爱,举行文明婚礼,男女双方领取结婚证,其余的从简,甚至不备宴席,但民间仍沿旧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家颁布《婚姻法》,提倡婚姻自主,一夫一妻。50~60年代,革命化婚礼风行一时,结婚时给亲朋好友及同事吃喜糖,取两人铺盖合二为一,众人到其新房祝贺,赠送纪念品,婚礼简朴热闹。但在乡间,传统的包办婚姻及彩礼之风仍十分盛行。70年代后,无论城乡,结婚除了礼金外,还要求男家有缝纫机、收录机、手表等。至80年代,加至彩电、冰箱、洗衣机、金首饰等。结婚宴席也大肆铺张。

定亲

南平市传统婚俗。又称“下定”,男家要做肉丸(取团圆之意),备六碗菜(取六合六顺之意),宴请媒人与亲友。将定亲首饰、男女双方庚贴“乾坤书”、六祥干果装在一个特制的“红桶”内,由寻人送往女家。女家也备六样宴请媒人和亲友。20世纪70年代后,民间定婚仪式有“大定”和“小定”之分。“大定”则男女两家设早宴,女方备午宴,定亲男女青年 入席后,男(女)家的长辈要分别给“见面礼”,定亲礼品仍由媒人送到女家,但提红桶之俗已废。“小定”双方都不请客,男女青年会面赠纪念品,商议有关婚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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