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丘穆氏四合院
红领巾
穆氏四合院位于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商丘古城内,是一处一宅三院五门照、坐北朝南的清代建筑。是商丘古城保存比较完整、最具有代表性的四合院建筑群之一,为清代穆炳坛家族的宅院,穆炳坛是清代归德府城内的富商,也是当时商丘古城内的“七大家、八大户”之一。现为商丘艺术博物馆所在地。
明末清初时,商丘出现了沈、宋、侯、叶、余、刘、高、杨八大户。清末民初,商丘人做官的少了,但大户依然不少,于是便出现了陈、蔡、穆、柴、尚、孟、胡七大家。穆氏四合院便是七大家之一的穆氏故居。穆氏,即穆炳坛家。兄弟8人未做官,有田百顷。 穆氏是清代归德府内的一家富商,他所盖的四合院建筑群显然超越了皇帝的规定,是按照清朝的要员官宅建筑而成的。穆氏四合院是按一定的轴线组合成的规模巨大的建筑群,它反映了上尊下卑、长幼有序、男女有别的封建礼制。
穆氏四合院原是一座一宅三院五门相照,座北朝南的清代建筑群,有房舍80余间。现存中宅院和堂楼院,有房28间,只有当初整个建筑的三分之一。中宅院正房5间,进深3间,明三暗五,前出后包,青砖小瓦,五脊六兽,为歇山式建筑。前有过厅3间,东西厢房各3间。门窗隔栅皆为木雕透花图案,设施古朴秀丽。堂楼院与此雷同。
穆氏四合院按照传统的建筑形式,座北朝南,以中轴线为中心,左右对称,前低后高的形制而建,反映了长幼有序、男女有别的封建礼制。
在等级森严的封建社会,穆氏四合院可是“超标建筑”。按照明清时期的规定,一品、二品官员住的宅第厅堂为九宅九架,三品至五品官住的宅第厅堂五间九架,六品至九品官住的宅第厅堂三间七架,其余官员家的宅第,不准在宅第前后左右多占地、构亭馆、开池塘。庶民富商的厅堂不能超过三间五架,不能使用斗拱、彩绘,不准在屋顶用琉璃瓦,大门也不准用正南正北方向,也不准外涂红漆等,否则,一旦被人告发就要被治罪。显然, 穆氏所盖的四合院建筑群显然超越了皇帝的规定,是按照清朝的要员官宅建筑而成的。如果不是这低调的大门,隐蔽的迎门墙,恐怕现在的我们已经不能寻到它了。
建筑以后楼为主体,以中宅为中心,左右对称,前低后高,清幽淡雅,构成了安静舒适的生活、居住环境。
2001年,穆氏四合院被商丘市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一批商丘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8年6月16日,穆氏四合院被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五批河南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