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食之最 蒙古族的酒文化(6)
景叶子
六、酒的禁忌礼节
蒙古人把酒作为饮食之最来重视,所以,不仅有饮用它的固定礼节,而且,还有许多方面的禁忌礼节。
忌讳随意的过分饮酒,酩酊大醉。蒙古人提倡“四十岁时只可品尝,五十岁出头放开一点儿喝,六十岁才可用酒取乐”或“过分饮酒等于活受罪”的深刻认识。所以在耐日那达慕上忌讳酒过三杯。饮用阿日哈、达日苏(达日苏、蒙语、汉意为黄酒)之后,忌讳谈话说它为“苦的”或“烈性的”,因为,蒙古人视为酒是饮食之最,所以,不能说它是苦的或烈性的,在蒙古人的心目中酒只是香的或甜的。
忌讳站着品酒或饮酒。忌讳沉湎于酒里面,否则成为酒鬼,伤身体,误事情,重则丧命。忌讳在父母、长辈跟前喝酒吸烟。如果实在有应酬则给父母许可后,便可礼节性的喝一点。敬酒的时候,忌讳在客人的手上斟酒,必须把酒杯接过来,斟好后用双手敬上,否则等于轻视客人(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