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民俗怪(9)
未了情
桐城民俗十大怪(9):煮鱼上桌不算菜
吃鱼好处多多,除了味道鲜美、众口可调,还能治病强身、延年益寿。过年的时候,吃鱼又被赋予特别的含义,所谓年年有鱼(余)、吉庆有鱼(余)是也。在大多数地方,大年三十晚上都要吃鱼,以讨一个吉利,所以鱼是必不可少的一道菜。过去有副常用的春联:“向阳门第春常在,积善人家庆有余”。旧时,一些文绉绉的知识分子是只吃鱼不吃肉的,因为这些所谓的君子“闻其声不忍食其肉”,而鱼被宰杀时是不会发出嚎叫的。
在桐城,大家也是喜欢吃鱼的,招待客人一般都是做三牲饭,即以鸡、鱼、肉为主的家常饭。就算是祭祀祖宗,带的也是三牲碗。过年的时候,照例是要煮鱼的,大年三十晚上煮鱼照例是要上桌的,可是,不知道什么原因,煮鱼上桌并不算一道菜,是万万不可以动筷子的。难道说桐城人就不想“年年有鱼(余)”,就不想过年的时候讨个吉利?非也!原来是因为桐城人的思维和常人不一样,常人为了追求“年年有鱼(余)”,觉得应当把这个“鱼(余)”吃掉,而桐城人认为,“鱼(余)”就应当“鱼(余)”着,吃掉就不“鱼(余)”了。
窃以为,两种理解无所谓谁对谁错,只是桐城人的理解有比较深的文化内涵。因为,过年吃鱼是正常的,现在你吃了,文化含义不饱满;而过年不吃鱼是反常的,文化标志性就非常强。只是,大过年的,连条鱼都吃不上,有点对不起自己的嘴巴和口水。由于不太人道,更有点自己跟自己过不去,所以很多地方实行了适当的变通,要求相对宽松一些。在这些地方,只是大年三十晚上不吃鱼,正月初一到十五,请客要上两碗鱼,一碗可以吃,另一碗不可以吃,到底要吃哪一碗听主人招呼。不能吃的叫“碗鱼”,意思是装在碗里不能动的。后来,索性更宽松一点,大年三十也上两碗鱼了,反正吃了一碗还剩下一碗,不愁没“鱼(余)”。
可能,大年三十晚上不吃鱼并非桐城的专利,但这种民俗肯定不普遍。而且,即便同样是不吃,说法未必一样。比如,东北一些地方三十晚上也是不吃鱼的,但他们是因为鱼儿多刺,怕一年里老有拨不完的刺;旧时,北方有些地方不仅三十晚上不吃鱼,他们什么时候都不吃鱼,因为缺少外来的佐料,无法将鱼去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