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家族征兆与忌讳(3)

南露酱

既然征兆有凶吉之分,作为地球上最睿智动物的人,当然要躲避凶险,趋向吉祥,祈求祥瑞。于是,也就有了人们生活中禁忌、避讳和礼仪规矩中祭祀等。而为了求吉避凶,最好的办法就是请神驱灾,以求保佑平安。因此,土家族地区多神多鬼,信巫祝爱傩祭。在黔东北“乌江滩连滩,十船九打烂”,“出门就爬坡,翻山又过河”的恶劣生存环境中,做法驱灾成了一种经常性的活动也就不足为怪了。在巫祝祭祀过程中,人们认为那些为及时准确地向土家人发出凶兆警示的“山灵”吉兆,渐渐地变成了人们驱逐的“灾星”凶兆。而通过贿神敬祭的“送神”,把凶兆又转为吉兆,如土家族通过“赶白虎”,求虎保佑信仰它的人们。黔东北土家族的祭风神、祭梅山、送船船、放阳灯,舞龙灯、跳花灯、玩炸龙、跳摆手、冲傩罡神等等,无一不是人们祭祀活动驱凶求吉心理的形式反映。在这种心理作用下,土家族也就有了固定的被大家认同的征兆。躲避不吉利、不吉祥的征兆所发生的心理行为反映出来后就是忌讳。忌讳即为人们对一些事情进行避讳,以力求避免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的事情的出现。

一是大家公认的避忌、顾忌的事情。《老子》说:“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白居易《初授拾遗》诗:“天子方从谏,朝廷无忌讳。”清赵翼《廿二史札记》卷九记:“沉约在萧齐修《宋书》,永光以后,皆其笔也。故于宋齐革易之际,不得不多所忌讳。”如冒犯天地神的事不做。

二是对敬重之人的避讳。《周礼·春官·小史》:“若有事,则诏王之忌讳。”“先王死日为忌,名为讳。”唐朝李渊之祖叫李虎,于是凡带“虎”之字必改。土家族在先人的墓碑上都要“讳名”,平时也不直呼长辈名字。

三是因风俗习惯或迷信,禁忌某些认为不吉利的话和事。汉王充《论衡·四讳》:“夫忌讳非一,必托之神怪。”宋罗大经《鹤林玉露》卷三:“今人不达,畏死畏祸,百种忌讳。”《红楼梦》第二八回:“黛玉啐道:‘大清早起“死”呀“活”的,也不忌讳。’”这种风俗和迷信禁忌在土家族地区表现更为突出。如土家族旧时红白事务,岁时节日、生育交往等皆蒙上迷信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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