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古老民间风俗 穿灯脚(5)
赤奋若郎
“穿灯脚”风俗在漳浦分布甚广,基本上是全县性的活动。东坂村戴姓人明弘治间定居于此,这一风俗可能也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而诒安城人自称此俗始于黄性震,是可信的,灯棚上做诒安城状,便是一个旁证。《漳浦县志》中也有这样的记载;“元夕自初十日放灯至十六夜乃已,神祠家庙或用鳌山运傀儡,张灯烛剪彩为花,备极工巧……张灯如雨盖,名曰闹伞,阊左好事者,为鱼龙百戏……”,应与此俗有关,元宵之夜闹花灯,是全国性的岁时活动,而各地均有不同的习俗,漳浦的“穿灯脚”,有自己独特的地方,但基本上是在这一全国性活动的基础上,根据不同的习俗条件而衍变成的,县志所载的鳌山,见于全国各地,而灯棚、灯翁,应是漳浦自己的特殊风格,其中诒安城前堂的电灯、赤湖、诒安城灯棚上的各种人物彩扎,一如县志上所载“运傀儡”、“为鱼龙百戏”,同属传统的鳌山形式。
据一般认为,漳浦县原属少数民族聚居地,唐总章二年,唐将军陈政,陈元光父子率中原68姓三干多子弟入闽平定战乱,开屯筑堡建州置县,68姓河南籍将士便定居在这里,并带来了中原的文化传统,但这一习俗是否来源于中原的文化传统,尚有待进一步研究。
传统文化的迁徙不可能全盘托出,外采传统文化也不可能被一成不变地接收,否则在新的环境中将无法生存,更谈不上延续,即使是相距仅12公里的赤湖与诒安城,同一种习俗就在不同的环境,不同的文化氛围中,发展不同的形式,彩扎是赤湖人的传统民间工艺,而这一传统便淋漓尽致地表现在灯翁上;反过来,彩扎工艺也赖穿灯脚的活动获得生存和发展。相对而言,诒安城的灯棚就显得简单了。然而诒安城自有使他们引为自豪的;是有当过一品官的祖先,以及构筑工程宏大,保存三百多年完好如初的诒安城,别无选择,诒安城成了灯棚上必须重点表现的题材。东坂人祖辈与海打交通,在茫茫大海中,唤起他们希望之光的常常是多见于沿海作为船标用的高塔,塔使他们想到家,想到团圆和所有的幸福。因而他们的灯棚选择塔的形式。诒安城中有大小二座宗祠,城中均为黄姓人,他们必须穿过二座祠堂的二座灯棚,城外的黄姓人则只须穿大宗祠堂的灯棚;赤湖为杂姓地,各姓只认自己的祖宗,互不干涉。此外,穿灯脚的服饰,各种规定动作、语言、行进的路线等,都有严格的讲究,也各有区别。对三个村镇的调查,有两点共似引起我们注意,那就是穿灯脚者的身份,必定得新嫁娘和当年生育男儿的媳妇;灯棚都一概设置在祖祠中。可见,这是“穿灯脚”习俗的根本目的。
“穿灯脚”的主要角色是女人;而男人,仅充当一个看客,连陪伴的权力也没有,或者可以认为是没有必要。农村结婚通常择定佳期于年底,婚后至新岁时间不长,且旧时妇人极少外出,故基本上不为村里人所知所识,利用元宵节这一普天同庆共欢的时辰招摇过街,一展风采,实在是一个理想的选择。当然,设置这千活动的初衷不会仅限于此,灯棚既然设置在祠堂的正堂中:“芽灯脚”同时都有经过或绕过祖公龛这一项目,且必须由大辈的女人陪同,可见其根本目的是要把新过门的媳妇介绍给祖先,得到祖先的认同,至于当年生育了男丁,有资格穿灯脚的媳妇,显然也是借此机会向祖先证明她做为这一家族的成员是可胜任的,井顺便把这个家族的新成员——新生男儿介绍给祖先,以告慰列祖列宗:赤湖灯翁上扎上始祖的葬地灶山、孔雀山,已经透露了“穿灯脚”的主题。
作为女人,本来是没有资格走进宗祠大门的,但是又很有必要将这家族的新成员引见给祖宗;既是普天同庆,元宵之夜,看看花灯应是可通融的。但作为女人,同男人一样,通宵达旦在外面游玩,难免有些闪失。于是,通情达理的祖先们,就把灯棚结在那宗祠之上,解决了这几层关系。让女人从边门进去,为预防东张西望,坏了妇道,得低着头穿灯,让婆婆陪着,从祖公龛前经过,让先人们也能看到。至于诒安城里的女人,公然从正门进出,则应“归咎”于某一代子孙的疏忽或改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