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文化在中国上古文化中的地位(2)
海枯
第三,从与其他区域文化的比较中也能看出鲁文化在当时的重要地位。
在区域文化的研究中,人们往往将鲁文化与齐文化相互比较,这是很有道理的。齐、鲁两国地域相邻,在文化方面具有很多的可比之处。就先秦时期两国的文化而言,它们有同有异。从实质上说,崇周礼、重教化、尚德义、重节操等等都是两地人民共有的风尚。两国文化上的不同之处更多,齐人的务实开放,鲁人的重视礼乐,使齐、鲁两国在文化上各具特色,并且位居当时华夏文化的领先或者中心地位。但齐、鲁两国的文化孰优孰劣,不少论者站在今天的立场上,大谈鲁文化的所谓“保守”、“落后”和“缺乏进取”。而实际上,分析文化的优劣应当具有历史的眼光,而不应该离开当时的具体时代。
从文化的传承关系上看,周文化与鲁文化乃一脉相承,或者说鲁文化就是周文化的代表。周人灭商以来,周文化在总结和吸纳前代文化成果的基础上,又有了显著进步。《礼记·表记》上说:“夏道尊命,事鬼敬神”,“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有学者称夏、商时期的文化分别为“尊命文化”和“尊神文化”。从根本上说,周文化就是礼乐文化,而礼乐的实质则是秩序,礼乐文化是一种人文文化。周文化与夏、商文化的不同,最为重要的即在于其人文理念的上升。自周公制礼作乐开始,周文化的重礼风格便已初步形成,而周人又有重视农业的传统与之相适应,这样,便奠定了中国几千年传统宗法农业社会的文化基础。
鲁国的文化风格与周文化是一致的。建国伊始,鲁国的始封之君伯禽就在鲁地变俗革礼,进行大的动作,推行一种新文化。应当指出,鲁国的这种变革历时三年,显然是循序渐进,而非急风暴雨一般。因此,它与强行毁灭一种文化而推行另一种文化是有区别的。其实,周代礼乐广采博纳,其中也有殷文化的不少因素,因为周礼即是从殷礼“损益”而来。应当承认,在与周边当时各族的文化相比,周文化是一种最为先进的文化。鲁国下了大的气力推行周文化,是为了适应周王朝的政治统治。从一开始,鲁人便显示了文化上的进取精神。
文化的优劣在文化的交流中最容易看得清楚。一般说来,落后的文化要不断地学习先进的文化,来丰富和完善自身。就齐、鲁两国而言,齐国就常常向鲁国学习。
众所周知,管仲的改革对于齐国成为泱泱大国具有关键性的意义。但是,正如有的学者已经指出的那样,管仲改革乃有吸收鲁文化之长、补齐文化之短的深意。管仲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便是定四民之居,推行士、农、工、商四业并举的政策,把发展农业放在经济基础的地位,置于工、商业之前,这明显吸收了鲁国以农业立国的思想,以补齐国偏重工商、渔盐、女工之业,忽视农业而造成社会不稳之弊端;管仲还针对齐国传统礼义道德观念淡薄,习俗落后,以致于君臣上下无礼、男女关系混乱,从而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和政治稳定的情况,十分注意从鲁国吸收周礼文化,强调礼义道德的建设。
管仲如此,齐国的其他君臣何尝不是如此。齐国虽然有人对孔子所讲的繁文缛礼不感兴趣,但他们毕竟不能不对鲁国“尊卑有等,贵贱有序”礼治秩序表示重视。例如,齐国的另一位名相晏婴就曾经与齐景公一起到鲁国“俱问鲁礼”(《史记·齐太公世家》);孔子到齐国时,齐景公也不失时机地问政于孔子。又如,鲁国发生庆父之乱时,齐欲伐鲁,但有人看到鲁国“犹秉周礼”,认为“鲁不弃周礼,未可动也”(《左传》闵公二年)。有一次,齐人伐鲁,见一妇人带着两个孩子,开始时抱小而挈大,大军将要到跟前时,反而抱大而挈小。当问及时,妇人说:“大者,妾夫兄之子;小者,妾之子。夫兄子,公义也;妾之子,私爱也。宁济公而废私耶。”齐国从而罢军,他们认为:“鲁未可攻也,匹夫之义尚如此,何况朝廷之臣乎?”(《说苑疏证·佚文考》)
齐人看重周礼,向鲁国借鉴、学习,显示了其积极进取、灵活开放的一面,这当然是值得肯定的。然而,这也证明齐文化中存在不少有待改进之处。如在君臣关系方面,齐国出现了不少相弑相残的现象,而鲁国的情况要好得多。鲁国的大夫臧文仲曾教别人“事君之礼”说:“见有礼于其君者,事之,如孝子之养父母也;见无礼于其君者,逐之,如鹰之逐雀也。”(《左传》文公八年)这种典型的尊君之论,便基于鲁国深沉的礼乐传统,这对于鲁国君臣关系的和睦,对于鲁国社会的安定都有积极的作用。而且动态地就君主制度的发展来看,鲁国的这种礼治秩序也有其进步的一面。再如婚嫁习俗方面,“同姓不婚”是鲁国最为基本的婚姻习俗,不论男婚还是女嫁,均不找同姓。鲁国还特别注重男、女之别和夫、妻之别,这与齐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婚姻制度史的研究早已表明,“同姓不婚”之制相对于氏族族内婚姻是极大 的进步。正因如此,鲁国的婚姻制度才为当时各国所普遍认可,例如,《史记·商君列传》记商鞅说:“如秦戎翟之教,父子无别,同室而居。今我更制其教,而为男、女之别,大筑冀阙,营如鲁、卫矣。”在当时的情况下,严格的婚姻制度以及男女界限是清除旧的习俗的最好办法,在这方面,鲁人的做法是具有表率作用的。
齐、鲁两国的文化交流从各自的文化特色形成之日起便开始了,但两国文化上的优劣之争似乎也未间断,直到战国时的孟子也还如此。《孟子·公孙丑上》记公孙丑问孟子说:“夫子当路于齐,管仲、晏婴之功,可复许乎?”孟子回答说:“子诚齐人也,知管仲晏婴而已矣。”孟子的话就似乎表现了鲁人对齐人的轻蔑。其实,由于齐文化的起点较低,齐人在以后的国家建设与发展中努力进取,使齐文化表现出了开阔、灵活、积极的特质。所以清代学者俞樾在谈到齐人对于后来儒学发展所起的作用时说到:“齐实未可轻也”(《湖楼笔谈》卷二)。通过近10年来的深入研究,人们加深了对齐文化的认识,从而已经改变了长期以来对齐文化的不恰当评价。
最后,还有必要谈一谈“鲁文化”与所谓“邹鲁文化”的概念问题。
我们前面引到孟子的话,认为他的观点代表了鲁人看法,但并不是说孟子也是鲁人。关于孟子的里籍,《史记》称其为邹人。邹地战国时是否属鲁,历来存有争议。但不论如何,孟子和鲁国的联系却不同寻常:首先,孟子居地近鲁。他本人曾说自己“近圣人(孔子)之居若此之甚也”(《孟子·尽心下》);孟子又为鲁国孟孙氏之裔;孟子在齐,丧母而归葬于鲁,说明孟子上代迁鲁不久;孟子还极为崇拜孔子,并“受业子思之门人”,其思想与鲁文化传统的关系不可分割。因此,认为孟子的观点代表了鲁人的看法应该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孟子为邹人,以孟子和儒家在当时的巨大影响,人们自然不能忽略作为一个具体国家的邹国。邹国就是邾国,在春秋时,“邾”有两种读音,《公羊传》读为邾娄,《左传》读为邾,对此,王献堂先生解释说:“古人音读有急声,有漫声,急声为一,漫声为二,而其漫声之二音,亦可分读。......漫声连举为邾娄,急声单举为邹,漫声分举,则为邾为娄。”(《邾分三国考》)王献堂先生的意见是正确的。这就是说,战国时代邾国被称为邹,只是称呼了邾娄的合音。
邾国立国较早,周朝灭商后,又封曹侠于邾,邾国遂成为周王朝的一个诸侯国。邾国的北部边境与鲁国国都曲阜相距很近,邾君曾言“鲁击柝闻于邾”(《左传》哀公七年),春秋后期,“邾庶以其漆、闾丘奔鲁”(《左传》襄公二十五年),邾国的北部边境逐渐南移。这样,孟子居地与鲁国的联系更加密切。
邾为曹姓国家,从意识形态方面的文化看,邾国受周礼的影响很少。如邾人用人殉葬,用人祭社,这都不符合周礼的要求。鲁人就称邾人为“夷”,邾、鲁两国文化差异较大。只是到了战国时代,由于鲁国儒家文化的影响,如孔子的孙子子思曾到邹地讲学,特别是孟子迁居到邹,使邹地名声日隆,这里也有了浓重的儒家文化氛围。在这一点上,人们才将邹地与鲁国相提并论,而且,由于孟子的原因,自战国时起,人们将两地合称时,还把“邹”放在“鲁”的前面,而称为“邹鲁”。因此,将鲁文化作为周代的区域文化进行研究,而不是专门探讨作为一个学术派别的儒家文化时,还是以“鲁文化”(而不是“邹鲁文化”)作为一个研究单元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