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存车当新车卖消费者如何索赔

爱太浅

现在买车的人越来越多了,有些4S店为了销售库存车,会将库存车当新车卖给消费者,那么,库存车当新车卖消费者如何索赔呢?

库存车当新车卖消费者如何索赔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越来越好,每个人都有能力拥有一辆小汽车。有的可能价值上千万、有的几百万、有的几十万当然价格不一,然而仍然有些小康家庭几万的车也很常见。我相信买车的时候总有人看走眼吧?买回去后发现车子的这里有问题哪里有问题。这个时候大家都会怀疑,我是不是买到了一辆库存车?如果4S店将库存车当新车卖消费者如何索赔呢?

吱客网小编了解到,如果消费者希望买到的是全新车,而销售方卖出的却是时间长久的库存车,并且没有履行告知义务,隐瞒了车辆库存很久的事实,造成消费者误认为自己购买的是全新车辆,这就构成了消费欺诈。

相关律师表示,车辆同样是因生活需要自用,属于生活消费品,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4S店卖车时对原有车况“瞒天过海”,没有告知消费者实情,已经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根据2014年3月15日实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4S店“店大欺客”很恼人,如果车主一不小心中招了,该如何举证?相关律师表示,法律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4S店工作人员是没有任何理由要求车主自行举证的。”不过在实际维权过程中,消费者作为弱势群体,如果想打赢官司,还是需要自己准备充足的相关证据。

律师建议:发现问题,车主第一时间应收集车辆是库存车的证据,同时提供图片、录音、购车发票等证据。此时消费者可以请消委会和工商部门介入,进行初步协调。若4S店依然耍赖,通过消委会、工商局等多种方式协调均告失败,车主就可直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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