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酒的礼俗—少数民族待客酒俗(9)
稚初
旧中国在海南部分黎族地区(今保亭、琼中、乐东交界处)存在着一种父系血缘家庭组成的社会和生产组织,称之为“合亩制”,黎语原意为“大伙做工”。在这里,有“请客不陪客”的风俗。给客人摆好酒菜,请客人入席后即退出,任由客人吃喝。此俗源自担心客人拘束,便于客人随意吃喝,但是懂得当地风俗的客人,在用餐之后,绝不可把筷子搭在碗上,亦不可把饭碗和酒杯扣在桌上。因为当地习俗认为,筷子的两头颠倒(不是一顺)架在碗上是“抬棺木的杠子”,扣着的碗杯犹如“坟头”。主人待客人礼数周到,客人尊重主人的习俗,因此皆大喜。
东北满族的待客礼仪向来十分周到。旧时客人进餐,都由族中长辈陪同,晚辈不能同席,年轻媳妇手脚麻利,要在一旁侍候。进餐时,由主人给客人斟第一杯酒,喝酒用小蛊,没有碰杯干杯的习惯,古代用大碗喝酒的遗风荡然无存。客人喝酒要在杯底剩点儿,俗称“福底”,预祝主客都总有富足的生活。
甘肃裕固族待客时,先敬茶,后敬酒。敬酒讲究敬双杯,其说法与黔东南的苗族一样:“你是双脚进来的,必须喝两杯”。男主人敬过后,女主人接着敬,如果客人不喝,女主人会说:“你瞧不起女人。”接着是孩子敬酒,如果谢绝,小孩也会说:“你看不起小孩。”有时还唱敬酒歌敬酒,唱一支歌敬一杯酒。之所以如此,主要怕客人客气拘礼,不能尽兴。因此,若客人实在不能喝,主人也觉得自己的心意完全尽到了,再不会勉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