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陉雪花山庙会(3)
茂勋
庙会期间,在城隆庙演四天大戏;清代、民初可以“拉官戏”。在本县境内演出的戏班若被会首和官府看准议定,便派人至演出地点,登台将鼓板反转,意即“拉了官戏”,四月十五起到城隆庙演出四天,不给演出费,但供应好茶,演员住所舒适,且“犒台”丰盛。每日三开箱必有两搞台,大商号犒赏馒头、猪肉,动翱数十斤,或有点心。有时是“双犒台”(赏双份)。
不拉官戏,就得“写戏”(预约演出),经费只能靠布施。正丰煤矿是大“施主”,其次是各大商号,再其次是矿上的煤司、师爷、管帐先生及衙门里的“头面人物”。不搞按户摊派。
庙会期间雪花山顶最少有一台戏,有时唱对台,若没有某村或某大户许愿献戏,就靠善男信女们的油钱了。一应开销,庙会后黄榜公布,谁也不敢吃黑钱,怕“神”给报应。
节目沿街演出,也可获得犒赏。若抬杠穿堂(即在旧衙大堂前广场穿过),衙门里的“达官贵人”也得自掏腰包,几任知县都出过赏钱。会首、管事的准备庙会,都是白尽义务,支派人去联络会事,登门化缘也是义务性质,那个村也有很多热心人。演员们自带干粮,在演出间隙蹲在摊旁啃吃。只是给扭拉花的小演员们买些糖果梨糕,这就是酬劳了。
庙会又是井陉最大的物资交流大会。商品以农具为多,庙会的牲口市成交常达二三百头。日用杂货、儿童玩具、妇女用品、粗布花布也极丰富。风味小吃、炒面茶汤也抢时上市。糖人、面人、团扇、汗伞,吸引了许多儿童妇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