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侯官寨牛老爷社火(3)
冷菱
据老人刘平安介绍,在清朝时,一年耍社火曾经发生了几次大的打架械斗事件。“侯官寨耍社火和其它地方不同,叫南北对垒,南边是四社,北边是三社。本来寨子没有上堡子社,寨中是三社对三社,在耍社火时经常暗中叫劲,进行比赛,看谁家的社火装得好,看谁家赢了谁家,争强好斗的心理,经常导致发生磨擦,有些矛盾闹得很大,许多活动不能开展,于是村上有威望的能人在一起商量如何解决,社火头目讨论,结果制定了一套较为完整的“村规”。那么,“村规”如何执行呢?由谁来执行,要有一个约束力,于是在上堡子的关帝庙内设案燃香,六个社的社火头集体宣誓,“歃血为盟”。在封建社会这是很管用的一种形式。”
“村规”规定:把上堡子作为一个社。因为上堡子在侯官寨两派斗争中没有参与,处在中立位置,所以大家叫他当领导,叫首社。
在现实生活中,要举办几万人的大型活动,没有公安干警的维持秩序是不可想象的,但侯官寨人仅凭“牛老爷”这个灵魂性人物的塑造,极好的解决了这一问题,为广大人民当今做好群众文化工作、传承、发展民族文化提供了重要蓝本。为了确保社火秩序,“村规”严格规定:在耍社火过程中,若有外来观众干扰社火,牛老爷有权下令终止其捣乱行为,狮子社安排一间房作为押房,结束后放出,再不追究。侯官寨人,赋予“牛老爷”以超越地方行政权力的社会影响力,“牛老爷”是“见官大一级”,不受任何地方权力束缚。上世纪50年代,一个好事的干部由于出言不逊被“牛老爷”下令打过板子,记者还在《长安报》上撰文批评,但当地政府非常清楚此事的积极社会意义,并未对侯官寨社火进行干预。
而对当地百姓而言,寨子的六社对“老大”——牛老爷的权威性非常尊重,当然“老大”在处理事情上也是非常公正的,打罚是从不轻言的。
另外,“村规”还规定:寨子社火行进的时候要让社火,各社局行进到自家门前要停下来,让后边的其它社局先表演。各社之间出现纠纷,理屈一方加罚一次社火,在全村转一周。因此,各社局谁都不敢越雷池一步。
基本特征
一是文化内涵深厚,集中反映了农耕文明时期的民风民俗。特别是牛老爷官帽上的红顶子,在当地只能用胡萝卜雕刻,一说牛老爷身份是一个老百姓,二说是代表着农耕生产和劳动收获,强调了农耕文明的时代特征;
二是形式独特、典型,地方特色浓郁。据调查了解,能看到的只有长安的侯官寨保留有牛老爷社火这种文化艺术形式;
三是人物形象独特逼真,既诙谐又具有一定的威仪。是村规民约的化身和代表,据当地习俗,在正月十四、十五耍社火期间,村里的行政领导是不起任何作用的,一切只有牛老爷这个临时“春官”说了算,而“牛老爷”在当地耍社火过程中的确承担着领导、组织、协调、处理治安事件的职能;
四是文化现象保存原始,“牛老爷”既是人们争相观看的社火主体、核心和主要内容,又是活动中必不可少的灵魂化、形象化、具体化的核心人物。无论从服饰、出巡仪仗、活动过程及所反映的人文道德文化内涵看,都属原生态文化。由于当地地理位置相对偏僻,受现代文明冲击较少,精神性、非物质性表现较为集中、突出。
五、牛老爷社火是民间文化的集成者,它涉及和囊括了包括刺绣、化装、锣鼓、雕刻、绘画、戏剧、秧歌、祭祀、礼制等一系列非物质文化,而且能与时俱进,从走社火到抬社火芯子、平台,发展到今天的车拉、车载,社火内容也都表现出了极强的时代感。
六、社火内容积极向上,强调传统伦理惩恶扬善,弘扬正义,符合社会主旋律,满足了群众追求真善美的美好精神需求,深受群众喜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