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的由来(2)
烈酒夜颜
汉高祖二年(前205年)设置渭南郡、河上郡。
东汉建武十五年(公元39年),下邽并入郑县,属京兆尹;莲勺属左冯翊。密寺县,当在此时并入新丰,属京兆尹。建和元年(147年),又恢复下邽县,改隶左冯翊。建安初年(约196年-200年)分左冯翊东部数县为左冯翊郡,治临晋县(今大荔县),渭南境内首次出现了一个独立的县级以上地方行政区域。这就是渭南市最早的雏形。
东晋前秦甘露二年(360年),苻坚又在渭河南(今市区老城北)置渭南县。
北魏孝昌三年(527年)改渭南县为南新丰县,并设渭南郡,治所迁至今县城东南两公里明光塬上。
隋初,设置雍州,不久改为京兆郡,渭南属之。开皇十四年(594年),隋文帝出巡到渭南,见塬上缺水,将县城由明光塬迁至今老城。
唐宋时期,渭南县置几经更易。
明洪武十四年(1381年)下邽并入渭南,县境始跨渭水南北。隶陕西省等处承宣布政使司西安府华州,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十一月,直隶西安府。
清,隶陕西省丁乾鹿道西安府。
二十世纪初,属陕西省关中道。1927年,撤道,由直辖县。1939年,在大荔设置第八行政督察区,辖渭南等县。
1949年5月,渭南县解放,隶陕甘宁边区政府渭南分区。1950年5月,改为陕西省渭南分区。1956年10月,撤销分区,由省直辖。1959年元月1日,华县、华阴、潼关并为渭南县,直属省辖。1961年9、10月间复设渭南专区和华阴、华县、潼关、渭南四县。1968年9月3日改专区为“地区”,辖渭南县。1983年9月9日,国务院批准撤销渭南县,设立渭南市(县级),是中共渭南地委、渭南地区行政公署、渭南军分区和中共渭南地委、市政府所在地。
1995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渭南地区和县级渭南市,设立地级渭南市;渭南市新设临渭区,以原渭南市的行政区域为临渭区的行政区域;渭南市辖原渭南地区的华县、潼关县、大荔县、合阳县、澄城县、蒲城县、白水县、富平县和新设立的临渭区。
渭南悠久的历史孕育了灿烂的文化。秦腔、同州梆子、碗碗腔、迷胡、阿宫腔等多种戏曲剧种蕴积深厚,是中国北方梆子剧声腔的发源地;石雕、木雕、面花、皮影等民间艺术独具匠心,誉满中外。
渭南灿烂的文化造就了杰出的人才。字圣仓颉、酒圣杜康、史圣司马迁、隋文帝杨坚、唐代名将郭子仪、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白居易、宋代名相寇准、清代状元王杰、爱国名相王鼎、现代爱国将领杨虎城、党和国家领导人习仲勋、著名政治活动家屈武、著名作家杜鹏程等彪炳青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