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门巴族特有的婚礼习俗(3)
昭懿
交换婚
由于彩礼是个沉重的负担,一些人家便以换女儿为媳的形式解决婚事,这样双方就不必缴纳彩礼,到结婚时只需举行简单的婚礼即可。这种交换婚一般是在对等的条件下进行的。如果双方孩子的年龄大小不一,经协商也能达成默契,年长的可以先嫁,待对方女儿长大成有再同自己的小儿子成婚。
试婚
试婚是一种未正式结婚先同居的婚俗形式,西藏和平解放前流行于墨脱门巴族中。试婚同青年男女婚前的自由恋爱不同,它是在青年男女相爱的基础上,经过一定的程序和仪式,如男到女家求婚,并征得双方父母的同意而结成的事实上的婚姻关系。
它也不同于因无力支付彩礼而形成的服役婚。试婚期间,男子并无义务无偿为女家辛勤劳作(主动帮助是另一回事),既可住在女方家,也可住于村内“吉康”(公房)或房屋宽敞的好友家中。如果男女经过一段时间共同生活合的来,便会商量结婚事宜,也有因性格不和或另有新欢而告吹的。男子主动提出终止关系往往要受罚,需赔偿女方一些费用。试婚在墨脱门巴族中较为普遍,这是一种远古婚姻遗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