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与"丁"在厦门话里是谐音,世俗认为钻灯脚就能添丁 。心中的愿望经由人们之口大声喊出,便具有了祝贺的意义和代己向灯神求子的"意义",那是求之不得的大吉大喜。而已,喊的人越多,小媳妇和姑嫂们不仅不以为是非分的调戏,反而越高兴;没人喊,反而败兴 。大庭广众之下,不惜抛头露脸,为的就是这一句"钻灯脚,生男芭"啊!
现在的新婚女子,也有求神拜佛、钻灯脚的,但更多的是求助于妇科大夫。注生娘娘神殿早已毁弃。大庭广众之中也没有了"生男芭"。不论是古代还是现代,这些求子的风俗,都表达了人们对美满生活的追求和憧憬,摒弃其中的迷信成分,余下的便是古老的美丽的故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