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汕丧祭用语“赙仪”和“挂纸”
蕴秀桑
中国礼乐文化源远流长,潮汕地区因开发较晚,在古代曾长期沦为礼乐文化的“盲区”,韩文公刺潮称“此州学废日久……人吏目不识乡饮之礼,耳未尝闻《鹿鸣》之歌。忠孝之行不劝,亦县之耻也。”(《潮州请置乡校牍》)遂兴文重教,“自是潮之人笃于文行,延及齐民,至于今号称易治”(苏东坡《潮州庙记》),至宋而文教蔚然,有“海滨邹鲁”(语出北宋陈尧佐《送王生及第归潮阳》诗)的美称。潮汕方言因保留着很多古代汉语的特点而被誉为“古代汉语的活化石”。其中的丧祭文化用语不少属于今用古语,有很长的使用历史和独特的文化内涵,但有的因谐音而讹误,书写或读音已非本真,如丧礼的“赙仪”和墓祭的“挂纸”等。
“赙仪”,又称“赙礼”“赙金”,指送给丧家以助治丧的财物(潮俗称“纸仪”)。这些都是丧礼文化用语。 “赙”普通话[fù],潮音[hu3](音“付”)或[bou3](音“布”)。“赙仪”因为谐音而常被误用为“楮仪”或“储仪”等。“楮”,普通话[chǔ],潮音[du2]([刀污2]),旧时指纸或冥币。“楮”与“仪”联用词义与“纸仪”相同,但“楮仪”并非古词,其语义外延(就字面看仅指钱)也比“赙仪”小。至于“储仪”一词,则与“赙仪”欠缺语义联系,有失规范。“赙”这个词在周代已有用例,如“秋,武氏子来求赙。”(《春秋。隐公三年》)唐代颜师古注“赙”有:“赠终者布帛曰赙。”民国时期仍可单用,如鲁迅《甲寅日记。正月》有:“下午赙蔡谷青三元。”汉语词汇中以“赙”字开头的复音词都与丧礼有关。古代丧葬礼属于“五礼”(包括吉礼、凶礼、军礼、宾礼、嘉礼)中的“凶礼”,极为隆重,消耗财力很多,故而丧家的亲戚朋友,常拿财物助其办理丧事,这一习俗,称之为“赙赠”。 清版《江西通志》记载,明代弘治元年(1488)揭阳先贤进士王昂(炮台镇塘边村人)任江西省永丰县令时,就针对当地“椎牛酾酒” 的陋俗(治丧期间丧主必须杀牛备酒,大摆宴席款待前来吊祭的亲友,即使家里没钱也要借贷举债来办好这件事),教育百姓节约财用加以革除。“椎牛恨”就是指旧时丧家因为财力不足,丧事办得不够体面而痛苦难堪的典故,故《韩诗外传》指出“是故椎牛而祭墓,不如鸡豚之逮亲存也。”但厚葬之风在很多地方普遍存在,以致平常之家难以承受,在“赙赠”之外还另求他策来缓解和应对。如空港经济区炮台镇桃山村(新明)在民国初期就出现过民间治丧互助组织,当地称“父母会”。这种组织规定与会者如有人去世,其他人都要赠送一定的钱和米等财物帮助治丧,俗称“相添”。这是一种契约式的“赙赠”,这种互助形式直到解放后最后一位会员去世后才宣告解散。旧时在物质匮乏和封建礼俗等多种因素的共同制约和影响下,丧礼的这种“赙赠”是非常必要的。所以,今天丧礼沿用“赙仪”(或“赙礼”“赙金”)一词,既属于用字规范,也是一种文化的传承。
“挂纸”是墓祭文化用语,既可指扫墓,也可指墓的一个环节——压纸。潮俗则称“过纸”。墓祭是追思和祈福,属于吉礼,肇始于东汉,风行于唐代至今。宋代赵彦卫《云麓漫钞》载:“自汉世祖(指光武帝刘秀)令诸将出征拜墓以荣其乡,至唐开元,诏许寒食上墓同拜扫礼,沿袭至今,遂有墓祭。”“过纸”一词,实为“挂纸”的讹误。“挂纸”的由来,据说始于古代的寒食禁烟火,因为清明在寒食节的前一二日,两者日期相近合二为一,故保持下来的清明节扫墓不焚化纸钱而将其挂在墓上,遂有“挂纸”之俗。
清版《揭阳县志。岁时》载:“清明扫墓,松楸邱陇(今注:松树与楸树,墓地多植,因以代称坟墓。邱陇,同‘丘陇’,亦指坟墓)间遍悬楮钱(楮钱,旧俗祭祀时焚化的纸钱),谓之‘挂纸’。”宋代梅尧臣《庙子湾辞》有:“竟持纸币挂庙陬,微风飘扬如喜收。”描写的正是墓祭“挂纸”的情景。“挂纸”作为墓祭的一个环节,叫“压纸”(潮俗称[茶4纸2])。“过”虽有“来访、 拜访”的用法,汉语词汇中本来没有“过纸”的用例。潮俗“过纸”一词是“后起之秀”,其用法“深入人心”,已将“挂纸”取而代之。不仅如此,还衍生出“过春纸”(清明扫墓)、“过冬纸”(冬节扫墓)、 “过老公”(泛指祭扫祖先墓茔)等用法。这种讹误而替代使用的现象,可用潮汕俗语“粟挤输稗”来形象说明。
在潮汕地区,被讹误的祭祀用语还有家祭的“做忌”,潮俗口语称为“做3祈3” 等,不一而足。这些文化词语,是我国传统文化的独特语言载体,只有对它们深入了解和规范使用才能更好地继承和发扬传统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