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丧葬习俗(12)
暮色年华
5、志铭、铭旌
志铭亦称“墓志铭”,近代已无人使用了。
志铭请名人撰写,分撰文、篆盖、书丹三类。①作文章为“撰文”,内容主要为死者简历、行状、功绩,以及表示景仰思念之意,可长可短。②在铭盖上题死者爵位、姓名,因多用篆字题写,称为“篆盖”。③写字的称“书丹”。丹者先用朱笔题写,以备刻字。
志铭质料石(一种水成岩)、砖两种,过去砖石店有售。石的要刻字,过去以观东巷“石室居”技术最精,已绝传;砖的其形为二块方形之砖,对合而成,直接用墨笔写上。
志铭刻好、写好,用油纸包裹,外插金花一对,前写“光前”,后写“裕后”,于葬时纳入圹内。石刻志铭亦有于刻竣后未入圹前刷拓分送世交亲戚者。
铭旌以红布书写死者官爵姓名,先复于棺上,出葬时待用。
6、送赙仪
亲友接到讣帖,视交情及资力,送丧家赙仪,丰俭不一。赙仪种类,现金、挽联、“轴布”(布帛贴字)、冥镪等。唯花圈为民国以后始用。冥镪以色纸制成四串合一吊,名“吊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