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哲族婚俗
慕无苏
赫哲族的婚姻,基本上实行一夫一妻氏族外婚制,过去也有少数人是一夫多妻。按传统习惯,赫哲人往往是通过摔跤比赛、滑雪射箭、设伏弩、捕鱼、狩猎等活动挑选其中的佼佼者为女婿。
择偶标准
清末,婚姻形式为聘娶。这是由于受满、汉族的影响,但双方父母为子女选择配偶的标准,并不以门当户对为主要条件,而是看重劳动好。要求男方是捕鱼、打猎能手。或吃烤肉时,小伙子能一刀削成一个“说能”(烤肉杈)。也有比武选婿的。男的要求女方聪明贤慧,手艺好,是劳动能手,长相不是选媳的主要标准。
婚礼
订婚后,新郎穿袍,在袍上披红挂绿。新娘穿红袄、红裤、辫子由单辫改梳双辫,挽抓髻盘在脑后,头上戴花,然后用红布盖头。
赫哲人的婚礼热列庄重,大多在黎明举行。迎亲时,新娘由兄嫂或姐夫抱上搭着彩棚的雪橇或彩车。出门时,新娘要哭泣,表示对娘家的惜别。送亲队伍带着陪嫁物品—“用桦皮为筐筥木杓”,陪伴新娘到婆家。摆酒畅饮,拜天地、入洞房后,由亲友中的老人手持用三道红布捆扎在一起的三根芦苇,向新娘训话,要求新妇孝顺父母,尊敬丈夫,待人和气,好好劳动,勤俭过日子。拜祖宗三代、拜灶神后,新娘在炕上面壁“坐福”,直到送亲的人们吃完酒席离去,才下炕和新郎共吃猪头、猪尾。新郎吃猪头,表示家里由男人领着;新娘吃猪尾,表示妻子跟随丈夫和睦过日子。新婚之夜,新郎新郎一起吃面条,表示夫妻情意绵绵,福禄长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