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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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津管理评论[]消息:一部新劳动法引发的“角逐”——老板、员工、法律大PK:螳螂捕蝉,黄鹊在后。
企业以往对待员工的许多习惯做法,明年起将受到《劳动合同法》的严厉制裁。
一石激起千层浪,一部新劳动法引发老板、员工与法律之间的大PK。《劳动合同法》2008年1月1日实施在即,“由于对法律的理解存在误差等原因,近期一些用人单位非但不藉此规范用工行为,反而采取要求职工辞职、重签劳动合同或转为劳务合同等形式以规避劳动合同法。少数用人单位甚至违法实施经济性裁员,一次性解除大批职工的劳动合同。”全国总工会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说。“但事实上,新的《劳动合同法》中有明白的规定,所有的责任都是无法逃避的,越是试图逃避,承担的风险就会越大。”一位律师表示。对于家具企业来说,新劳动法到底是何种洪水猛兽?如何有效规避?本报记者对此进行了深度关注……
新劳动法中的“第22条军规”
空军大队指挥官一次次任意提高飞行员执行任务的指标,致使飞行员们个个得了恐惧症。一飞行员为逃避飞行,想躲进医院装疯,因为军规规定,疯子可以停止飞行。但军规又规定停止飞行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而军规的附带条件是凡能提出申请的就证明此人不疯,所以他只能继续飞行:这就是在西方人日常生活中被普遍沿用的“第22条军规”,意味着“难以逾越的障碍”或“无法摆脱的困境”。目前,随着《劳动合同法》的正式实施,中国企业也普遍遭遇了这种尴尬。
华为最近比较烦。从今年9月底开始,华为先后安排了7000多名工作满8年的员工,辞职后再竞聘上岗。此举一出,外界舆论哗然。据悉,华为此举最直接的目的就是为了规避明年开始实施的《劳动合同法》。而新《劳动合同法》最令企业头疼的是其“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规定,即劳动者在一家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除非劳动者提出异议,否则用人单位都应当与之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照此执行,华为的人力成本就要陡增,这便有了华为今番的大裁员。然而,“智者千虑,必有一失”,新劳动法还有这样的规定:与员工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也应该与其鉴定无固定期限合同。这样,华为的烦恼丝依然是“剪不断,理还乱”:要么把这些员工彻底扫地出门,但这使自己陷入伦理甚至其它法律困境;而如果要再按原计划聘用其中的一任一员工,最终还是逃避不了将其视为无固定期限员工的约束。
与华为同病相怜的是沃尔玛。据悉,为了规避新法,近一两个月,沃尔玛全球采购中心在中国位于深圳、上海、莆田、东莞的四个分部,先后裁掉了约1200名员工。但沃尔玛的“如意算盘”好像并不如意。某资深律师分析,按照我国现行劳动法的规定,沃尔玛如此大规模裁员只适用两种情况:一是经济性裁员,二是因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不能如期履行而裁员。劳动法对于经济性裁员有这样的前提性规定,即“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这就意味着,除非资不抵债,沃尔玛的经济性裁员才有法可依。然而,对于目前的沃尔玛中国来说,这个情况显然是不存在的。“那么,沃尔玛只能依据劳动法第26条第3款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不能按期履行的条款,执行此次裁员。”该律师表示。劳动法第26条第3款规定,只有在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企业根据26条第3款裁员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二是必须就变更劳动合同与员工经过协商,没有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沃尔玛才能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该律师解释说。看来,如果法律执行到位,沃尔玛此次裁员同样将陷于非常被动的地位。
《劳动合同法》中的新突破
“由于对法律的理解存在误差等原因,近期一些用人单位非但不藉此规范用工行为,反而采取要求职工辞职、重签劳动合同或转为劳务合同等形式以规避劳动合同法。少数用人单位甚至违法实施经济性裁员,一次性解除大批职工的劳动合同。”全国总工会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说。“但事实上,新的《劳动合同法》中有明白的规定,所有的责任都是无法逃避的,越是试图逃避,承担的风险就会越大。”一位律师表示。该律师的观点得到诸多其他律师的间接呼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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