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11-18
浏览量:
摘要:2012年1月4日,新年第一个工作日,传媒中国网的网站已经“Not Found”了。传媒中国网系“达芬奇案中案”中,与达芬奇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签下300万元公关服务合同的乙方。在“达芬奇案中案”事件于2011年12月 31日曝光后,该网站自行关闭。
在达芬奇“案中案”中,与达芬奇家居签署300万元公关合同的传媒中国网,域名注册公司为北京赫立传媒广告有限公司,注册人为崔斌。
图为:达芬奇品牌LOGO
2012年1月4日,新年第一个工作日,传媒中国网的网站已经“Not Found”了。
传媒中国网系“达芬奇案中案”中,与达芬奇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签下300万元公关服务合同的乙方。在“达芬奇案中案”事件于2011年12月 31日曝光后,该网站自行关闭。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2011年4月中旬起,中央外宣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等四部门,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整治非法网络公关行为专项行动。该项行动针对的非法网络公关行为包括,利用不正当手段打击竞争对手、歪曲捏造事实进行敲诈勒索、通过话题炒作制造虚假网络民意牟利、从事私下交易牟取非法利益等。上述负责人称,共有十数家类似网站被依法关闭。
2011年7月10日中央电视台《每周质量报告》播出“达芬奇‘密码’”后,达芬奇家居经人介绍,辗转找到曾在多家国内媒体担任高层职务的文化中国传播集团总裁崔斌寻求帮助。7月14日,达芬奇家居董事黄志新在崔斌办公室签署了一份300万元的公关顾问服务合作合同,聘请该公司“与各大主流媒体深度沟通”,帮助达芬奇家居“淡化与化解媒体的舆论监督”,“平息事件的负面影响”。其主要公关服务内容包括:关键公关策略,核心媒体沟通(央视广告部主要人士与相关栏目组核心人士的沟通),重点主流媒体专访(邀请中央级主流媒体与其他重点主流媒体,对甲方进行专访澄清),网络公关服务(面对铺天盖地的负面报道,乙方将提供网络公关服务,全力清除负面影响)。合同的甲方为达芬奇家居的子公司“北京达芬奇家居有限公司”,乙方为“传媒中国网(北京赫立传媒广告有限公司)”。
在严格意义上,崔斌与传媒中国网及北京赫立传媒广告有限公司并无任何法律关系,但财新记者调查发现,二者正是崔斌集聚媒体资源、借用行业影响、开展企业公关的主要工具。崔事实上掌控着这两个平台。
工商资料显示,北京赫立传媒广告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50万元,现年43岁的法人代表龚宏亮出资40万元,35岁的总经理马征出资10万元,另一位高管是37岁的监事方向。
传媒中国网自称为“中国传媒界首选资讯与投融资平台”。自2009年以来,传媒中国网每年都举办一届“中国品牌与传播大会”,邀请嘉宾和评委阵容强大,以上国内一线大学新闻学院的负责人均曾名列其中,2011年8月31日这个大会在北京召开了第三届。
北京赫立传媒广告有限公司与传媒中国网的办公地点在同一办公室: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小庄六号中国第一商城A座12H。根据记者的调查,传媒中国网的域名注册公司为北京赫立传媒广告有限公司,注册人为崔斌。
2011年7月14日带达芬奇董事黄志新认识崔斌的传媒中国网员工,一位是传媒中国网CEO陈渡风,曾在崔斌手下担任世通华纳传媒集团全国市场总监,另一位叫黄俊杰,他向黄志新出示了两张名片,一张是文化中国传播集团总裁助理,一张是传媒中国网策划总监。与达芬奇签署合同的乙方授权代表陈金芳,是传媒中国网常务副总裁。据财新记者了解,陈渡风与陈金芳去年下半年已经辞职。
因达芬奇家居一单生意,传媒中国网获得了240万元“公关服务费”,合同约定的60万元余款达芬奇家居最终拒付。
上一篇 : 叶檀:纸币泡沫推升金价 下一篇 : 巴氏灭菌机 巴氏杀菌机如何杀菌?巴士灭菌
版权声明:
1.华商贸易网转载作品均注明出处,本网未注明出处和转载的,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 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2.如转载作品侵犯作者署名权,或有其他诸如版权、肖像权、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伤害,并非本网故意为之,在接到相关权利人通知后将立即加以更正。联系邮箱:me@lm2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