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资讯范文大全合同范本日本日立公司集体合同

日本日立公司集体合同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12-27

浏览量:    

核心提示:(1987年10月15日)  日立公司(下称公司)承认日立公司工会(下称工会)为公司唯一的工会组织。公司与工会尊重各自的

(1987年10月15日) 

日立公司(下称公司)承认日立公司工会(下称工会)为公司唯一的工会组织。 
公司与工会尊重各自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缔结如下协议并真诚地予以遵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职工除下述各款的人员均为工会会员: 

1.课长以上以及担任相当课长以上职务的人员。 
2.从事劳动、人事、培训以及福利工作部门的主任和负责计划的人员。 
3.从事经营信息管理调查工作部门的主任及负责计划的人员。 
4.从事订货记帐及营业调查工作部门的主任及担任相同职务的人员。 
5.从事会计、秘书、总务及股票工作部门的主任。 
6.公司领导及各工厂厂长的秘书和司机各一人。 
7.负责警卫部门的主任及组长。 
8.公司与工会支部协商指定的人员。 

第二条 被工会开除的人员公司原则上给予解雇。但解雇将对公司企业带来不便时公司将与工会协商。 

第三条 公司制定就业规则及其他有关职工劳动条件的各项规则时,听取工会或工会支部的意见,不制定与本协议相抵触的条款。 

第四条 公司与工会或工会支部为和平地解决一切争议,应按第九章及第十章规定的程序,迅速地解决公司与工会、工会支部或工会会员之间出现的不满或纠纷。 

第二章 工会活动 

第五条 工会、工会支部及会员的工会活动由本章规定。公司不以工会会员参加正当的工会活动为由给予不同待遇。 

工会、工会支部及会员在工作时间内进行工会活动时,应充分考虑公司的意见,尽量不给公司业务带来障碍。 

第六条 工会、工会支部或会员必须在工作时间内举行工会活动时,除下列各款外,应事先递交书面报告,以得到公司谅解: 

上一篇 : 独立电商或将是电子商务的新未来             下一篇 : 板栗 “6个栗子等于1碗饭” 板栗吃多了易发

版权声明:

  1.华商贸易网转载作品均注明出处,本网未注明出处和转载的,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 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2.如转载作品侵犯作者署名权,或有其他诸如版权、肖像权、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伤害,并非本网故意为之,在接到相关权利人通知后将立即加以更正。联系邮箱:me@lm263.com

 

 

网站首页 | 行业资讯 | 投资理财 | 企业管理 | 成功励志 | 市场营销 | 范文大全 | 智慧人生 | 创业指南 | 贸易宝典 | 百科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