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为了一套房子、一个孩子、一个学位、一笔拆迁款、一笔取暖费……他们“离婚”了。为了结婚买房,又为了买房离婚,这正是一部
为了一套房子、一个孩子、一个学位、一笔拆迁款、一笔取暖费……他们“离婚”了。为了结婚买房,又为了买房离婚,这正是一部分中国人正在遭遇的困境。
离婚有风险:买房须谨慎
杜太太心里的一根弦断了。
3月6日,她和老杜在上海市徐汇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领了离婚证,13天前,也就是2月21日,他俩才刚刚在同一地方领了结婚证,握拳宣誓的那一刻,曾经让她觉得很神圣。
“办了离婚,就像是心里的一根红线被剪断了,感觉已经完全不同,心态被改变了。”
那天,去离婚的人很多,杜太太的身边就坐着一对为买学位房而来离婚的夫妇,她向他们请教怎样写好离婚协议,依照前辈的指引,她在离婚原因一栏写下:夫妻感情不和。而真正的原因其实是为了一套房子。
自2010年起,离婚便成为中国历次房产新政打击炒房客误伤刚需族的副产品。
杜太太是上海人,老杜是北京人,他们是去年认识的。
来上海前,“IT男”老杜贷款在北京五环外买下了一套80平方米的房子,作为一名事业单位职员,杜太太并不想离开上海。婚后,他们很快看中了上海外环一套96平方米总价180万元的二手房。
老杜卖了北京的房准备交首付,但夫妻俩发现,2011年出台的“新国八条”“认房又认贷”的强制性规定使得他们“被二了”杜先生虽然卖掉了第一套,但留下了贷款记录,杜太太没房也没贷款记录,但即便用她的名义买房,她也会受丈夫有贷款记录所累而“被二”,“就像是在我们身上打了钢印一样”。
杜太太婚前并未意识到这点,他们被“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的政策困住了。杜太太算了笔账,如果首付80万元贷款100万元,首套房贷利率是8.5折,二套房贷利率是1.1倍,两者利差相差30多万元。
银行的信贷员给他们支了个招:要想二套变首套,政策性离婚,“新国五条一出,二套的利率很可能会升到1.2、1.3倍”。“很显然,我们是被政策误伤的人”,杜太太说,当双方父母得知要通过离婚来买房的消息后,叹了口气,骂道:“变态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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