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潘&俞扬:借壳是必然策略?
说来也巧,就在小三传闻日盛之时,另一个麻烦也找上了老潘。
近日,北京汉衡律师事务所律师郭蔚,提请北京工商局取消潘石屹在北京注册的“SOHO中国”机构牌照。
“中国法规规定,非国务院设立公司,不准以‘中国’命名。”郭蔚律师对《CM华夏理财》说,“SOHO中国北京代表处,其‘中国’二字,事先没得到国务院同意,事后国务院也没有追认,名称不合法。作为香港上市公司,SOHO中国有责任向股民准确解释其公司性质,不能误导股民和消费者。”
《CM华夏理财》调查发现,SOHO中国在华机构仅限为“有关投资项目、市场调研业务的联络,不得开展经营活动收取费用”。
既然SOHO中国代表处不得在华经营收费,那么SOHO中国公告的收入从哪来?
经知情人士提示,《CM华夏理财》记者调研获悉,为能在北京合法经营,潘石屹和张欣单以“搜候”牌号注册的公司就多达4家,且都是外资性质或合资性质。
“将北京公司利润转移到SOHO中国账目上其实很容易。”分析人士指出,潘石屹、张欣早在境外分别控股Boyce Limited、Capevale Limited两家公司,然后用这两家公司控股SOHO中国。为突破外资限制,再用SOHO中国控股/合资内地企业。这样,内地企业的收入便可以通过股东权益,转到境外企业的报表中了。
“按照这种借壳思路,俞扬也可以从潘石屹那里接包或转包生意,其收获远比拿现金合适得多。但是,潘石屹事实上到底有没有向俞扬介绍、发包和转包生意,恐怕只有天知、地知、潘石屹和俞扬知,就连张欣查账恐怕都很难尽知。”知情人士这样说。
潘石屹毕竟不能自买自卖
“房地产开发涉及的投资领域异常繁杂。单独靠4家同一法人的非内资企业,很多事还是难以开展。”一位分析人士说,比如,潘石屹和张欣原本注册了自己的物业公司,最后还得收购有第三方法人色彩的物业公司,来经管旗下物业,这就是北京锦融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注册于2007年,法人代表吴宣霆,注册资本500万元,2009年至今已开9家分公司;据郭蔚律师透露,该公司最初注册资本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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