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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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当“国五条”细则尚未落地之时,记者在网络上已经发现了不少人发布的“避税”方式,不过在律师眼中,有些方法实在不靠谱。
避税方式之一:“买方先把房款给卖方,卖方按房款打欠条给买方,以房产做抵押。然后买方以卖方欠款不还起诉到法院,卖方承认欠款,表示无力偿还,愿意以房产抵偿,最后买方拿着法院判决书去房产中心过户,不论是否限购,都可以过户!”
■律师解答:此法完全不靠谱,如今法院对民间借贷案件的审理相当严格,法院会要求欠款方提供转账信息或支付凭证,意即如何证明当初借款给对方。 此外,如果欠款数额与房产价值正好同等,法院会认为这是非真实债务,是违反法律规定逃避税法的行为,通常会判欠款无效,这样一来对于买方来说风险极大,很 可能自己已经支付的房款都要不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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