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失控
账户资金被炒成“0”元 原来“炒手”已经骗过多位客户
知道真相后,闫老师立即找吴总要求退出剩余资金。但是,吴总却说“很快就可以炒回来”,不让他抽回资金。这时,闫老师的亲友知情后,也开始向他追讨本金和利息。无奈之下,闫老师还是逼着吴总抽回了10多万美元。
接着,闫老师又连续几十次找吴总说“不做了”,要退出剩余的10多万美元,但吴总拒不退出,为此双方还发生了冲突。随后,闫老师又逼着操盘手林某从账户中取出11万美元。
到2010年8月,闫老师的账户中还剩余5万美元。但是,他的账户处于“失控状态”,他本人根本没有掌控权,因为操作密码一直由金旭鑫公司掌控。“我多次叫他们停止操盘,可是他们都不理会我,还私自更改密码,强行操作。”
5万、3万、2万、8000,闫老师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账户中的钱被炒到“0”为止。
从此以后,吴总开始将手机换号,躲着不见闫老师。去年年底,闫老师向公安机关报了警,指责金旭鑫公司和吴总非法经营,骗走他的巨额资金。
今年3月份,吴总及其公司操盘手林某先后被抓获。近日,他们两人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提起公诉。
根据检察机关调查,金旭鑫公司以对待闫老师的方式,赚取了多位客户的佣金。其中,吴总非法所得为219万多元,林某所得为137万多元。
吴总等人落网后,闫老师也将吴总和投资公司告上法庭,索赔自己的损失。还好,闫老师手中有一张借条,是吴总在落网前写给闫老师的借条,承认欠款29万美元。
说法 私炒外汇触犯刑法维权无依据
法官:私炒外汇触犯刑法
思明区法院主审法官:当前,国内做外汇实际上都是不正规的(除了国内银行经银监会批准后所开展的实盘外汇业务),这些违法公司的操作方法大多是把人民币兑换成美元后,汇到境外银行的专门账户,从事的都是外汇保证金交易,这种业务隐患极大,其未经国家金融机关的批准和许可,没有正规的审查和法律监管,存在大量的违规操作空间,严重扰乱了金融市场的秩序,风险很高。
另外,从事炒外汇的所谓外汇投资咨询公司往往属于空壳公司,即使侥幸盈利,因这种炒卖外汇业务所取得的收益也不受法律的保护。我国立法机关从被取消的投机倒把罪名中分解衍生出了非法经营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中作了具体规定,该条第四项还规定“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也属于非法经营罪。
需注意的是,从事这种业务的犯罪经营所得属于犯罪所得,在公安机关侦破确定后一般都会处以没收,大量受害者在投资出事以后,因无法追回损失,只能自认倒霉。
上一篇 : 煤矿区防爆监控设备的设计安装与施工
下一篇 : 榨汁机 榨汁机用前消毒果汁易成细菌温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