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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华时报讯(记者周鑫)黄女士与男网友在家见面,却“引狼入室”,放在家中的财物被盗。随后,民警通过“钓鱼”将盗贼抓获。
6月12日17时许,通州张家湾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黄女士报案称,两天前,其约网友“阿龙”在家中见面,对方离开后,一张100元面值的美元、500元人民币和一对象牙手镯不见了。事发后,黄女士报警。
黄女士只能提供对方的QQ号。办案民警在QQ上以女性身份注册号码,然后和对方取得联系。“阿龙”将民警加为QQ好友。后来,“阿龙”竟开始主动搭讪,通过连续3天的QQ聊天,民警见时机成熟就提出了见面要求,对方很爽快地答应并约定在其暂住地见面。当天,“阿龙”准时出现,确认目标后,民警果断将其抓获。
经审查,男子闫某交代,两个月前,他在网上通过QQ聊天结识了同为河北籍的黄女士。6月10日,两人相约在黄女士的暂住地见面,他趁对方不注意将其财物偷走。
目前,闫某因涉嫌盗窃已被通州警方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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