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则二:评估自己的财务与方向
很多加盟总部都喜欢已婚的加盟者,如果是和有点钱又不会太有钱的夫妇一起来更好。“因为具有这种特质的人,一方面有经济压力,也有过工作经验,是因为真正想做这行而来,不会因为不能吃苦而轻易放弃。”台湾的一位业内人士是这样评价的对于加盟者的选择。
另一方面,选择总部虽不要贪小便宜、因小失大,也不能因为投资金额不大,经营的心态上就放牛吃草。台湾某连锁公司董事长表示:如果加盟金只有一、二十万元,很多加盟主容易存有“亏了就算了”的想法;如果加盟金提高到一、两百万元,经营者反而会比较用心。这样也就对经营双方加盟店和总部都能得到应有的利益。
准则三:亲自到总部“面对面”
很多加盟者只听总部的书面或说明等一些资料,就草率的签约加盟,等到有纠纷时到总部一看,才发现总部比自己的店面还小,根本没有解决门店问题的能力和经验。因此,亲自走一趟总部与其加盟店、搜集第一手现场资料,是必要的。
在筛选加盟连锁企业时,准加盟主可以要求总部提供相关信息,如果总部不能提供的话,最好再三考虑。另外,可要求总部提供现有加盟店的家数与地点,请总部推荐三家与预期商圈类似的加盟店,准加盟主经过挑选后花点时间去拜访洽谈,了解加盟店的实际经营情况是否真的如总部所说一般,以及门店在正常营运中容易发生什么样的问题和应当怎么应对和总部的支持程度。
有许多加盟主表示,有些总部会将成本说得比较低,待签约后,发现实际数字比当初总部说的高。所以想加盟的业者要多多请教先前的加盟者,问个明白。这样就会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挑”――当然是加盟者应做的工作之一,但是您要注意以上的诸多准则,才会减少自己的经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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