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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菲漏油事故发生逾半年 渔民多次起诉索赔无果

  来源:证券日报  发布时间: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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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有律师表示,此事可能最后会用行政手段来解决
 渤海漏油事件发生半年多,至今仍未得到解决。

  12月13日,河北乐亭的107户渔民在天津海事法院正式起诉康菲,要求赔偿经济损失4.9亿余元。

  而实际上,自康菲漏油事件发生后,以渔民为代表的各种民间诉讼索赔从未停止过。

  渔民告康菲索赔多次均无果

  2011年6月渤海漏油发生后,乐亭县沿海养殖贝类、海参、虾、鱼大量死亡,7月至8月间尤为严重。渔民养殖的海参,死亡率更是达到了60%左右,渔民因此遭受了上亿元的经济损失。

  自漏油事故发生至今,已经有半年之久,损失惨重的渔民一直在为索赔奔走,但多数都因为受理期限已过或法院保持沉默未给回复而不了了之。

  8月31日,乐亭渔民代表向康菲石油提出索赔3.3亿元的诉讼。

  这是民间最早一起以诉讼的方式要求索赔的案例。但最后,天津海事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未予立案。

  此外,8月29日,通过中国公益诉讼网组织,北京市资略律师事务所接受了河北昌黎县大滩渔港近200名养殖户的委托。

  但由于取证困难,至今还未正式向法院提起诉讼。

  11月18日,来自山东牟平的5位渔民与北京华城律所律师贾方义代表烟台30余户渔民对康菲石油和中海油提起诉讼。诉状递交给青岛海事法院,要求赔偿损失2000多万元。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在收到起诉状之后,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而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然而,直到11月30日,此案受理的最后期限,青岛海事法院未给他任何回复。

  “如果不立案也应该给我一个裁定,拿到裁定我可以上诉,但法院现在是以沉默方式回应我。”贾方义说。

  12月13日,河北乐亭的107户渔民在天津海事法院正式起诉康菲,要求赔偿经济损失4.9亿余元。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曹明德、北京大学教授潘剑锋、清华大学教授王明远、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杨立新、周珂等专门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五位法学家认为,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所引起的养殖损害纠纷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希望有关法院应予受理。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赵京慰认为,目前,这一案件已完全具备了进入司法程序的条件。

  按照规定,天津海事法院应该在7天后告知是否立案。

  但是,对于此次诉讼,仍旧有律师不甚乐观,担心还是会遭遇跟前几次诉讼同样的命运。

  中资律师事务所律师夏军告诉《证券日报》记者,从法律角度讲是应该受理的,但是此案件具有特殊性。法院最后可能仍旧会保持沉默,不予受理。

  民间对康菲石油的诉讼,无论是公益诉讼还是民事诉讼,各级法院都尚未受理任何一桩索赔诉讼。

  早在8月份,贾方义等就针对渤海溢油事故向海南省高院、青岛海事法院和天津海事法院3家法院分别提起环境公益诉讼,但是都没有立案,理由是该案属于新型案件,需要逐级上报,研究之后才能给予答复。

  “在渤海漏油事件中推动民间诉讼很重要,但是这首先需要破解取证难题,需要相关政府部门的介入。”有业内人士表示。

  惩罚康菲至今无任何进展

  渤海漏油事件发生后,康菲石油并未积极地采取得力的措施堵漏,使溢油范围不断扩大。海洋污染面积从840平方公里扩大到6200平方公里。

  事实上,目前渤海漏油还未结束。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继续开展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海洋环境监视监测显示,截止到12月13日,C平台附近有油花溢出,最少0个/分钟,最多4个/分钟,估算当日溢油量约0.06升。

  8月底,为向渤海漏油事故的责任方提起海洋生态损害索赔诉讼,经国内法律和海洋专家组评审,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的法律服务机构团队公开选拔基本结束,中国官方律师团队正式披挂上阵。

  11月3日,国家海洋局给予回复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蓬莱漏油事故对其造成经济损失的,可以依法向污染责任者索赔。”

  康菲石油9月7日曾发布消息称,公司将就蓬莱19-3油田溢油事件设立渤海湾基金。而随后中海油也称愿与康菲公司一起尽快研究建立海洋环境生态基金。

  然而,两家公司所称要设立基金一事至今仍毫无进展。

  这似乎也验证了当时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所称,这恐怕是中海油和康菲石油为了缓解矛盾,应对当前局势不得不做的权宜之计。因为双方并没有透露建立海洋环境生态基金设立的时间、数额及其他任何细节,没有任何诚意可言。

  而自此以后,康菲石油就再没有任何声音,就好像漏油事故跟它无关。

  “此事最后可能会用行政手段来解决。”夏军说。(记者 李春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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