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资讯行业资讯电子商务中国好声音陷版权纠纷:酷我百度音乐各称独家

中国好声音陷版权纠纷:酷我百度音乐各称独家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03-14

浏览量:    

核心提示:7月12日消息,在红极一时的电视选秀节目《中国好声音》即将开播第二季之前,参与其中的两家公司——酷我音乐、百度音乐陷入版权

7月12日消息,在红极一时的电视选秀节目《中国好声音》即将开播第二季之前,参与其中的两家公司——酷我音乐、百度音乐陷入版权风波。这两家从不同版权代理渠道获得《中国好声音》音频版权的公司均宣称,自己拥有这档节目的独家版权。

据了解,百度音乐是与《中国好声音》版权方“梦响强音”达成合作,而酷我音乐是与《中国好声音》另一个版权方“星云乐众”达成战略合作。也就是说,《中国好声音》出现了两个版权方。

出现这一状况的原因比较复杂。据悉,《中国好声音》是由浙江卫视联合星空传媒旗下的“灿星制作”打造的一档音乐选秀类节目,其模式来源于荷兰节目《The Voice of Holland》,灿星需要获得荷兰版权方的授权。

星云乐众提供的一份合同复印件显示,星云乐众与灿星在2012年7月签署了版权转让协议,该协议的有效期截止到2014年7月9日。协议内容显示,甲方灿星制作将《中国好声音》节目内容的数字发行权独家转让给乙方星云乐众,星云乐众拥有节目独家的音频、视频和图文内容版权。

“在这个合同期内,星云乐众拥有《中国好声音》独家的版权权益,包括灿星也无法再售卖这些版权。”星云乐众董事兼常务副总裁赵铮强调。

不过,双方的合作并没有顺利进行下去。据赵铮介绍,灿星制作近日单方面宣布与星云乐众解约,并将运营权授予给“梦响强音”。灿星给出的解约理由是,“灿星未能取得节目模式版权方(即荷兰版权方)关于《中国好声音》第二季节目的授权,原协议中双方约定的合作事宜无法继续。”

星云乐众并不认同灿星给出的解约理由,并回函要求灿星出示荷兰版权方与灿星解约的文件。星云乐众方面认为,如果灿星没有获荷兰版权方的授权,就根本无法进行《中国好声音》第二季的再次授权运营,但事实上,灿星并未停止授权行动。

从目前了解到的信息可以判断,此次版权纠纷的关键在于《中国好声音》制作方灿星制作,灿星制作在单方面宣布与星云乐众解约而后者并未认同的情况下,又与另一家版权代理公司发生了授权行为,导致从不同版权代理渠道获得《中国好声音》版权的酷我音乐、百度音乐陷入这场纠纷。

“从某种程度上说,百度音乐和酷我音乐都是受害者。”赵铮说,星云乐众发过回函后,灿星尚未通过任何正式渠道给予回复。

另据了解,《中国好声音》制作方灿星制作将在晚些时候对此事作出回应。(陈敏)

上一篇 : 电子商务迎黄金发展期寻“中国亚马逊”(附             下一篇 : 片冰机制 片冰机制的工作原理与操作

版权声明:

  1.华商贸易网转载作品均注明出处,本网未注明出处和转载的,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 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2.如转载作品侵犯作者署名权,或有其他诸如版权、肖像权、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伤害,并非本网故意为之,在接到相关权利人通知后将立即加以更正。联系邮箱:me@lm263.com

 

 

网站首页 | 行业资讯 | 投资理财 | 企业管理 | 成功励志 | 市场营销 | 范文大全 | 智慧人生 | 创业指南 | 贸易宝典 | 百科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