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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告知承诺书参考格式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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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告知方:承诺方: 许可项目: 签定时间: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对部分企业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度的暂行规定

告知方:承诺方:

许可项目:

签定时间: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对部分企业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度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的要求,告知方与承诺方就项目的许可批准以及监督事宜签定本告知承诺书,以资共同遵守,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与法律责任。

一、行政许可机关告知

厦门市局就业核发的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2、《管理条例》

3、《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4、《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GB―

5、省级相关规定

6、市级相关管理规定

、许可条件:

具体列出获得该项许可必须具备的条件。即:简明又详尽列出申请必须达到的标准、条件等法定要求,申请人必须提交的材料、开业后须遵守的,经营中禁止行为的提醒等。

例如,上海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就餐饮业食品卫生许可就列出以下18条许可条件:

1、餐饮建筑的建立必须符合本区城市规划与食品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建筑严禁建于产生有害、有毒物质的工业企业防护地段内、生产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整洁,周围不得有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生产经营场所和直接入口食品的经营者应当离倒粪站、垃圾箱、公共厕所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场所10米以上;

2、在总平面布置上,应防止厨房的油烟、气味、噪声及废弃物对邻近建筑物的影响;

3、厨房与餐厅面积之比应符合不小于1:2的卫生规定,经营饭菜的主厨房不少于8平方米,饮食制作间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5米;制作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其厨房与餐厅面积之比可适当减少;

4、厨房墙壁应有1.5米以上的瓷砖或其他防水、防潮、可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各阴角宜做成弧形;

5、地面应由防水、不吸潮、可洗刷的材料建造,并应当由1-2%的坡度和良好的排水系统;

6、配备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以及污水排放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废弃物存放设施;

7、厨房制作间应按原料处理,主食加工、副食加工、备餐、食用洗涤消毒、食具保洁等工艺流程合理布置,严格做到原料与成品分开、生食与熟食分隔加工和存放;

8、副食品粗加工宜分设肉禽、水产、蔬菜的工作台和清洗池,粗加工后的原料送入细加工间避免交叉污染,流程应合理;

9、冷荤成品、生拌冷菜、色拉、裱花蛋糕、水果鲜榨、生食刺身应分别在专间内进行,专间内应设水池二只、紫外线灯、单独空调、净水器,宾馆应设二次更衣室,入口处应有消毒设施;

10、小型饭店熟食专间面积不得小于6平方米,宾馆、大饭店熟食专间面积还必须满足生产工艺和卫生要求;

11、垂直运输的食梯应生、熟分设;

12、餐饮具洗涤必须有专用水池,采用煮沸或蒸汽消毒,如使用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用洗涤剂、消毒剂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13、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识;

14、各类食品和操作环节抽样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规定;

15、建立健全本单位自身管理组织和各岗位卫生管理制度;

16、宾馆应当设有或落实食品卫生质量检验机构,食品卫生质量检验机构内应当配备经卫生行政部门考核后取得合作证书的专业人员;

17、食品从业人员应当经健康检查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合格证明后方能上岗。

18、星级宾馆或带有熟食加工的饭店还需提供布局图,并标注尺寸、面积、功能和设施位置。

注意事项:

1、对照《行政许可法》第三十条并结合市政府25号文的规定,许可条件分形式要件以及实体要件。

2、属于并联告知的,对形式要件和实体要件应采取归纳整理合并告知的方式。如在场所方面,应将场所大小,具体位置等要求合并告知。

3、属于并联告知的,为方便起见,可以采取表格形式告知具体的条件。

4、属于禁止情形的应在许可条件中单列,特别注明。

、许可的办理:

1、申请人应向本行政机关递交《许可告知承诺书》,双方正式签定《许可告知承诺书》;

2、本行政机关凭告知承诺书颁发批准证件后,申请人凭告知承诺文书即可向工商机关申请办理登记手续。

3、正式开业前,申请人应书面通知本机关。本机关收到通知书后2个工作日之内作如下决定:对符合条件的核发审批许可证件;对不完全具备履行告知承诺规定条件但可以进行整改的,指导申请人实施整改;对主要条件不具备履行告知承诺规定要求且无法实施整改的,在2个工作日之内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核减审批许可事项涉及的经营项目。

、行政管理要求:

1、获得许可证件后,应接受本行政机关的检查,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的管理规定;

2、不符合许可条件或未获得许可前,不得开展该许可项目的经营活动;

3、申请人应在客户能够看见的醒目位置悬挂《许可证》;

4、申请人如需变更事项的,应及时到本行政机关办理有关手续。

、监督与法律责任:

1、按《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对企业登记部分前置审批事项实

行告知承诺制度的暂行规定》办理的许可项目,本行政机关依照《行政许可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监督检查,如在检查中发现有违法现象的,本行政机关将依法处理,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和法律后果由生产经营单位及个人自行承担;

2、因本行政机关告知不明确、不具体,或者告知错误的,由本行政机关承担法律责任。本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有过错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过错责任;

3、许可机关在规定的时间内不作是否予以核发行政许可证决定的,视同当事人具备了核发许可证的条件;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本行政机关予以承担;

4、申请人在行政许可的在整个过程中,有权依照《行政许可法》以及《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行使法律救济权利,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5、申请人认为本行政机关未履行告知承诺制度中应承担的义务的,也可向市效能办投诉,由其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对移送处理的,由该机构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过投诉人。

二、申请人承诺

申请人名称:

申请经营的地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经营面积:

申请许可项目:

其他:

申请人对行政机关告知书的内容已作认真的阅读,对理解不清的问题已向经办人员书面提出,并得到了准确的答复。现就行政机关告知书的要求慎重作如下承诺,该承诺为本申请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并由申请人承担法律后果:

承诺履行行政机关告知的义务,接受行政机关的监督和管理。

承诺现有经营条件不存在法律法规和省市规定禁止经营、不具备整改条件等情形;

承诺在行政机关规定的时间内达到申请许可证件的主要条件;

承诺在行政机关要求整改的时间内达到申请许可证件的全部条件;

承诺不符合许可条件或未获得行政机关许可,不从事经营。

承诺在生产经营中遵守国家和厦门市关于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

承诺因不履行义务和违法经营自行承担经济风险损失和法律责任。

三、附注

1、本告知承诺书以及配套的表格、文书格式同时在审批部门办公现扬和市政府网站上公示供申请人下载使用;

2、本告知承诺书由本行政机关窗口人员负责解释,申请人对告知书所示条件仍然理解不清的,应书面向经办人员提出并由经办人员予以书面答复,否则,视同申请人完全了解本文书所示条件的内容。

3、本告知承诺文书一式三份,一份由本行政机关归档,一份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归档,一份由承诺人保存。

4、有关机关地址电话:

告知机关的窗口

告知机关内设处理当事人陈述申辩复议听证机构以及人员

行政效能监督机关

5、需要解释的有关问题:

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许可项目的具体范围;

需要呈报上级部门审批的许可项目的具体范围;

无须许可即可办理工商登记的许可项目的具体范围

国家和省市禁止经营许可的项目的具体范围

不具备整改条件的主要情形列举

需要解释的专业术语

附注:

本告知承诺书文书以及配套的表格、文书格式分别在市政府网站、市卫生局和市工商局网站公示,供申请人下载使用;并在本行政机关受理窗口免费提供;

市政府网站上公示的文书格式为标准格式,许可机关擅自改动该格式的,为无效行为;不作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登记注册申请的凭据;

本告知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由本行政机关归档,一份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归档,一份由承诺人保存。

有关法律术语的解释:

1、本告知承诺书所指餐饮经营单位包含餐厅、咖啡厅、茶座、酒吧以及其他专营、兼营餐饮业的单位;非餐饮类的食品生产、经营为,以及依法不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的餐饮单位另行处理,不属本告知承诺书规定的范围;

2、本告知承诺书的告知人是指:申请单位的全体投资人或其共同委托的代理人;

3、法律法规和省市规定禁止经营、不具备整改条件具体指:

本行政机关办理窗口地址____________

承办人员_____电话____________

分管局长_____电话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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