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投标文件解释
潜在的投标者可按以下地址书面或电传通知A公司要求解释文件:
地址:(略)
业主或其代理人A公司在提交标书最后期限前28天书面答复解释文件的要求。
书面答复将向所有具有资格并已取得投标文件的投标者散发。
八、投标文件修正
(一)在提交标书最后期限前,业主可根据自己的意愿,或应回复潜在投标者的解释文件的要求,发布附录修改投标文件。
(二)附录将用邮件、电传或电报送达每个持有投标文件的具有资格的投标者,这些文件对他们是有约束力的,潜在的投标者应即时用电传或电报告知A公司附录已收到。
(三)为了使投标者在准备投标时有时间考虑附录文件,业主或其代理人A公司可按条款十九的规定延长投标期限。
投标准备
九、标书文字
标书和投标者与业主及其代理人A公司之间的一切联络均使用英文。投标者标书中的一些辅助文件或小册子可使用另外的语言,但与投标有关的段落要有英语译文。在标书翻译时,以英文为准。
十、组成标书的文件
(一)投标者准备的标书应包括以下几部件:
(1)投标表格和附件(2)投标保证书(3)标价的工程量表(4)补充信息目录库(5)资格证明材料(6)(如果有)可供选择的报价(7)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应一律使用本文件卷三中的表格,工程量表和目录表。(除了按同样格式延长目录表和按条款十四(二)的规定使用可供选择的投标保证书格式)
(二)条款六(一)描述的投标文件和按条款八发出的附录均被视作标书的组成部分。不需签字和按条款十七、十八规定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期限到期前归还发行者,但不要与标书合在一处。
(三)投标者应随标书提交一份按合同条款第十四条要求的形式写就的初期计划。
上一篇 : 北大教授为茅台发布会言论道歉
下一篇 : 烤箱 烤箱和微波炉的主要用途和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