抛弃“创业经理人”的理由
在痛定思痛后,王志东和王峻涛已然大彻大悟,并在新一次创业中彻底否定了似是而非的“创业经理人”模式,而毅然选择了能真正保护自己权益与理想的“创业企业家”模式,真正当自己的家。而徐刚,却似乎只看到了而还未迈出这一步……
也许有人会说:不同的行业,对于启动资本的需求是不同的,因而创业者成为所有者的出资门槛也是不一样的。此话看似有理,但这也正是创业者常犯的误区。正如王志东、王峻涛和徐刚都已经看到的,关键还在于创业者自身的创业思维!
--机制上,你是不是觉得创业资金多多益善?你是不是对于企业所需启动资本以及未来的融资节奏有一个理性的测算?你是不是对于投资者的动机与习性已有了充分的了解?须知,融资从来不是免费的午餐,你“融”到的也绝不仅仅是白花花的银元,它在未来的经营与管理中诸如:人事、战略、文化、目标等所产生的“成本”常常是你无法想象与承受的!
--心态上,你是不是认为虽然自己没有掏腰包,但企业的思路及业绩全在于自己的奋斗?是不是认为对企业的决策与权益,创业者“天然”地应该受到尊重与保障?须知,即便在“知本”广受重视之后,法律依然只将“无形资产”界定在了“专利”与“品牌”等身外之物上,而创业者的辛勤付出、睿智投入,以及个人品牌号召力,在实打实的治理结构面前,依然等于零!
是的,尽早实施自己的人生理想,尽早抓住稍纵即逝的机遇,在任何时候都是极具诱惑力,但不要忘记:越是表面上光鲜有诱惑的,通常内在的“毒性”就越强,正所谓“饮鸩止渴”。
任何有心另辟一块天地的创业者,在你为自己的理想而恣意挥洒激情时,也请你务必理性地为“自己”的创业模式多想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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