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11-18
浏览量: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登记管理办理》中“税务登记证件应当按规定收取证照费”的规定,北京市地税系统涉及税务登记收取证件工本费的有四项。即:
(1)开业税务登记;
(2)变更税务登记;
(>3)换发税务登记证件;
(4)税务登记的丢失补证;
税务登记收取证件工本费标准为40元,即:税务登记证正本4元;税务登记证副本4元;税务登记证副本皮2元;税务登记证镜框30元。
注:
1.变更税务登记收取工本费为8元。变更税务登记的内容涉及税务登记证件内容需作更改的应重新核发税务登记证件。即: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税务登记证镜框,副本皮,纳税人自愿更换,不更换不收费)。
2.税务登记换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文件规定,税务登记证件三年更换一次,其收取工本费标准同开业税务登记即40元。
3.税务登记的丢失补证:纳税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税务机关根据其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种类,按标准收取工本费。
来源:中国创业招商网
上一篇 : 中国企业家都应该补上危机公关这一课 下一篇 : 切菜机 切菜机哪个牌子的好用?切菜机选购
版权声明:
1.华商贸易网转载作品均注明出处,本网未注明出处和转载的,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 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2.如转载作品侵犯作者署名权,或有其他诸如版权、肖像权、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伤害,并非本网故意为之,在接到相关权利人通知后将立即加以更正。联系邮箱:me@lm263.com